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雅虎 电信114 搜狗 新浪 网易 腾讯SoSo 中搜 MSN tom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交钱就能拿到上大学的内部指标? 考试院原副院长诈骗被抓

{FS_新闻日期-来源-作者}

 

  只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获取“内部指标”,落榜考生即可轻松上大学。得知这一“内部消息”后,26名学生家长怦然心动。但他们没想到,许下此承诺的灵通人士“吴主任”竟曾是一名因赌获刑的教育考试院原副院长。11月9日,株洲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宣告破获一起特大高招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通过上述方式三年诈骗230余万元。嫌疑人株洲市教育考试院原副院长吴新华因再次犯案备受关注。4年前,吴新华曾因赌QIU贪污、挪用公款获刑。

  ■记者 李永亮 通讯员 朱瑛

  【被骗】

  拿到“内部指标”要花15万

  2009年底,因儿子高考落榜,株洲市民刘女士寝食难安。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得知有人可拿到“内部指标”,将落榜考生送入江西某大学就读。

  通过熟人的牵线搭桥,刘女士找到了负责此项工作的“吴主任”。“吴主任”介绍,“内部指标”是教育部为解决江西革命老区贫困生就学而设,名额有限,办成此事大概要花15万元。按照“吴主任”的要求,刘女士预交了1万元的报名费。不久,“吴主任”通知刘女士“此事可成”,刘女士又按其要求交了5万元注册费。

  今年3月,“吴主任”告诉刘女士,事情已经办妥。然而,当她带着儿子到江西某大学报到时,却被学校告知,其儿未被录取,更没有“内部指标”这回事。

  无独有偶,常德市民谭先生也遭遇了同样的事情。2008年8月,谭先生找到长沙留学中介公司的“吴老师”,想让只上了三本线的儿子进一个好学校,“吴老师”称只要交12万元就可办妥。当交钱后“吴老师”将他的孩子带到江西某大学当旁听生时,谭先生发现上当受骗,此后“吴老师”失去联系。

  【调查】

  “吴主任”身兼数“职”

  此事引起了株洲警方的高度关注。民警调查发现,这一系列高考招生诈骗案的主要嫌疑人为一中年男子,常用称呼为“吴主任”、“吴老师”、“吴院长”,其背后有一个分工明确的作案团伙。

  经大量走访调查,民警查明中年男子的真实姓名为吴新华,男,47岁,株洲市人。经过5个多月的侦查,民警先后在北京、江西南昌、山东泰安抓获重要涉案人员吴新华、阎某、薄某、苏某等4人。

  据警方介绍,目前嫌疑人招供的26名受害人中,仅有10人取得联系,希望其他受害者尽快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骗术

  “内部指标”骗得家长团团转

  吴新华,常用称呼“吴主任”、“吴老师”、“吴院长”,株洲市教育考试院原副院长,2006年因赌QIU将考生交纳的140万元入校手续费全部输掉,被公诉获刑。2007年起,以可拿到“内部指标”帮助考生入学骗取230余万元。

  手段一:

  “内部指标”骗走百万“操作费”

  2007年吴新华出狱。熟知高招工作的他,抓住一些落榜考生家长渴望孩子上大学的心理,谎称自己可以弄到“内部指标”、“特招指标”,大肆诈骗。经查明,2007年底至2009年上半年期间,吴新华团伙先后收取14名受害人10万至20余万元不等的“操作费”,共计100余万元。

  手段二:

  在大学校区设自考培训班

  2009年下半年,吴新华伙同李某、沈某(均在逃)制作假的“江西某大学”文件再次骗取另外7名受害人50余万元的“操作费”。

  首先,由李某出面以江西某大学电子学院副院长的身份办理了自考培训班;其次,将培训班教学点、住宿处均设在大学校区内,让受骗学生感觉是在正规大学就读;第三,聘请了阎某假扮班主任应付质疑学生。此外,他们通过邮箱发送假的“网上学籍查询信息表”给学生、家长看,收取所谓的电子注册费用。

  警方提醒

  根本不存在“内部指标”

  警方提醒,国家教育部门规定,所有高校招生计划均在本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根本没有所谓的“内部指标”、“特殊指标”。高招录取工作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招生计划通过专用录取系统运行,不会落在社会上的中介手中;录取过程中,如有高校增加招生名额,会按照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并通过征集志愿向社会公布。考生及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人关于“内部指标”的说法。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联词
关键词
相关新闻:

·[南宁律师] 大学生体能测试猝死 父亲向学校教·熊潇敏律师参加湖南大学·广西区直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 大学生溺亡 生前收催债短信:不还让·南宁律师:大学生网上高息借贷上千万 因集资诈
·女大学生骑“死飞”坠崖 车主车店被判赔66万·大学生自学翻墙传儿童色情片获刑1年半
·[南宁律师] 大学生水库捉田螺溺亡 法院宣判:自·湖南:18岁女大学生见网友后失联 被其性侵致死

图片新闻:
和尚结识女网友后有所欲 小货车追尾撞上大货车   打工仔因工资问题与老板 男子与表妹通奸遭表妹逼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媒体采访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南宁律师|法律咨询|律师解答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