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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主管冒充警察强奸卖淫女拍裸照

发表时间:2009-06-09 13:32:15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


北京晨报69报道溜门撬锁疯狂盗窃笔记本电脑、冒充警察强奸卖淫女……出乎很多人意料的是,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者,是一名有着硕士学历的某公司法务主管。昨天,记者从东城区检察院获悉,今年27岁的张某涉嫌犯盗窃罪、强奸罪,已被提起公诉。

强奸卖淫女前拍裸照

我被人强奸了!”今年1月,东城警方接到女孩小木(化名)的报案称,她在与网友张某见面后,被自称是警察的对方非礼了。非礼前,对方还强行对她拍了裸照。可是,随后警方却发现了多处疑点,此时小木知道无法再瞒天过海,承认自己实际上是个卖淫女,平时靠在网上拉生意然后在家中接客为生。

尽管被害人的身份比较特殊,但张某仍涉嫌犯强奸罪。14,他被警方抓获归案。这时,警方才发现,张某不仅是有着高学历,还是深圳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法务主管。我冒充警察,就是为了与她发生关系不给钱。张某说,自己在去年1220日左右上班时,在网上收到一条短消息,对方想加入我为好友。我同意了。之后对方问我是否需要兼职(网上卖淫)’,我说要。然后谈好价钱,我就去她的住处找她了。张某说。

在小木位于安贞桥附近的单元房内,张某让她先脱掉衣服,随后突然威胁对方说自己是警察,并从裤兜里掏出一个黑色的钱包,上面有警徽和警察的字样。据张某后来交代,这个印有警察标志的钱包,是他在马甸桥的地下通道的地摊上以10元钱买的,平时就放在办公室的抽屉里备用。

此后,张某用手机为小木拍了裸照,并胁迫她与自己发生了关系。张某承认,发生性行为时,小木并不同意,且一直在哭。

强奸犯牵出多起盗窃案

在警方对涉嫌强奸罪的张某进一步讯问时,他还承认了自己曾在20064月至20091月间,采取溜门撬锁等手段,在海淀区、西城区等地入室盗窃6起,窃得多个笔记本电脑、手机等物。

张某说,他仅在2006年就盗窃了4起,他每次的作案目标主要是电脑,作案地点多为海淀区的一些平房。每次,他盗窃成功后,都直接坐车去中关村海龙大厦,然后在路边以低价卖给收电脑的,最少的二三百元,最多的千余元。根据张某供述,他还曾监守自盗。

“20083月的一天晚上9点多,我从办公室的库房里,盗窃了一台索尼牌PSP,粉颜色的,当时还没有打开过,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张某称:“我违法了,我知道错了,希望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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