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
|
公司
|
劳动
|
民商
|
保险
|
刑事
|
离婚
|
休闲
|
站长
|
人身
|
电视
|
工商
|
建筑
|
新法
|
文书
|
常识
|
顾问
|
照片|
咨询
|
|
劳动律师
|
记者联动
|
法治视频
|
法律法规
|
客户关怀
|
公司律师
|
本站动态
|
民商专题
|
媒体之声
|
人身损赔
|
离婚律师
|
交通律师
|
新闻夜班
|
律师休闲
|
最新资讯
|
刑事综合
|
便民通道
|
站长视频
|
本站公告
|
民商综合
|
股权转让案例
|
公司综合
|
工商登记
|
风景照片
|
法律顾问
|
远东风采
|
建筑工程房地产
|
本站下载
|
法律文书
|
诉讼常识
|
站长相册
|
赔偿标准
|
收集袋
首页
>>>
最新资讯
>>>正文
炫富炒作席卷网络 博位出名动机皆因浮躁
发表时间:2008-05-08 07:32:37 来源: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作者: 点击数:
“兰董”姐姐可说是红透了网络论坛的半边天。在某网站上,关于“兰董”的新闻,不到1天,回复即已上千。在回复中,绝大多数网友一致认为,“兰董”炫富,其实是为网站和博客炒作。
“炫富族”,似已成为网络上的一类群体。炫富得到了强烈的自我满足,同时也收获如潮的骂声和砖头,从2006年的“雅阁女”开始,网上炫富者层出不穷,不时出来搅动网友的神经,而其背后的动因则不一而足。
炒作型(“低薪低能”)
2006年8月,一个叫“雅阁女”的女网民“名气”席卷网络,她在视频中扬言“月薪低于3千元都是下等人”,自述某天一辆QQ车超了她的本田雅阁,她便把QQ车拦下来给砸了。
数百万网友对她的言行展开“讨伐”,称她为“网络公敌”,关于“雅阁女”帖子的点击量超过580万次。
在这场历时弥久的征讨中,网友得出结论:该女如此行为是为炒作某网站论坛。
恶搞型
(烧钱点烟)
“小龙少爷”自称“每天眼睛一睁开就是刷卡”,然后用大叠百元人民币来点烟(后有达人指出,烧钱点烟图片中的火苗是PS上去的)。他的博客里,经常是炫耀奢侈生活并毫不掩饰地鄙视穷人的日志。
不过,后来他又发帖说:“我对自己造成的不良影响向大家真诚道歉。我不知道那些搞笑的话会伤害到别人……”
看来“小龙少爷”炫富是为恶搞,提供另类欢笑。
被陷害型(“90后”跟着炫)
2007年11月,一篇名为《那些看不惯“90后”的人,你们有什么资格评论我们?》的帖子突现在猫扑论坛,帖内写着:“你们每天6点起床,手里拿着两个韭菜大饼,挤着人山人海的公交车,你们一辈子这样慢慢地过下去吧!”该帖同样引来百万网民声讨。
结果,在发帖后几天,自称是当事人的“小珂”也在猫扑发表了一份声明,表示某些网站将帖文转载后曲解了原意。她没有说过只有下等人才挤公交车之类的话。
原来,被人陷害也可以出名。
遭操纵型
(“00后”也来炫)
2008年3月,一名8岁男孩衣不蔽体、手执数张百元大钞“炫富”的一组照片在网上流传。发帖人“彗星大人”自称“00后”,要用这组照片PK“做作”、“灵魂已经变质”的“80后”和“90后”的姐姐们。
不少网友分析,“8岁小孩要么是被指使,要么就是有人造假恶搞。”在一人肉搜索引擎专区中,网友发帖查找幕后黑手。网友称,发帖人极有可能是成年人,而此人违反相关法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
炫是不是一种病?
炫是一种替代满足
此起彼伏的炫富,“是不太健康价值观的反映。”四川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院长游永恒教授说,目前很多在网上炫富的人都还是学生,而这些行为,大多都是学生们进行攀比的体现,“现在学生间互相攀比是难免的,关键要看怎么处理自己的心理问题。以前是人与人之间的攀比,而现在通过网络这个渠道,看到的人更多,他们的成就感就更大。”
有网友认为炫富可能属心理问题。游永恒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这对炫富者来说,只是一种替代满足而已。他呼吁社会一定要提倡一个健康的消费观,而不是提倡用奢侈的、穿奢侈的,使现在的年轻人拥有一个良好的价值观。
如此频繁皆因浮躁
四川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副所长胡光伟认为,频繁的网络炫富事件,起因有两点:一是年轻人现在很浮躁,二是社会现在也很浮躁。
“整个社会风气浮躁,都在追慕名人,就使得有些人为了自己有名气,都‘不求名垂千古,只求遗臭万年了’。”他认为,这些人没有正确对待名人出名的原因,没有看见别人背后的艰辛,而社会中的大部分人对这些东西太过关注,才使得更多人投入到“兰董”的行列中去。
点评:尽管炫富后的动因不同,但成因相似。失衡的消费观、“出名”后的虚无满足感、博眼球以获利……病病病,不是病又是什么?
第E日记者刘思远杨艳
相关新闻:
推荐文章
·
远东律师事务所办公室照片
·
熊律师代理一起离奇借款纠纷案(附南国早报报
·
《民事诉讼法》修改对比
·
广西电视台对熊律师承办宁明交通事故案件报道
·
广西电视台报道熊律师承办交通事故案件(图)
·
公司法案例分析:小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
本案不属于“入户”抢劫 ——魏培明等抢劫案
·
★本站熊律师接受广西电视台采访
图片新闻
炫富炒作席卷网络 博位
吉林延边遭11级大风突
河南法院大接访 接待群
广东顺德5名抢劫嫌犯持
热点文章
·
熊潇敏律师(站长)简介(新)
·
10.28熊律师参加刑事辩护律师义务咨询日活动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
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的“明知”
·
站长电视台节目照片
·
熊律师在深圳中级法院出庭参加聚宝网特大网络诈
·
节目完后的轻松一笑
·
审理新型毒品案件中有关问题的探讨
站长视频
熊律师参加深圳特大网
魔鬼弯道引发的车祸官
宁明交通事故案专题报
站长熊律师在电视台作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
】广西
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
邮编
】:530022 【
电话
】13878124891
[备案号:
桂ICP备05003070号
]|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
ip查询
|
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
|
自助链接
|
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
.Com
,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