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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富豪百万买伪证

发表时间:2008-04-08 07:14:31 来源:新京报  作者:


重庆市沙坪坝区捷达摩配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陆炳乾妻弟因赌资与人产生纠纷,并发生冲突。随后,陆炳乾带人为其出气,打死1人打伤1人。陆炳乾为了结束逃亡,授意妻子用100万元收买被害人家属等,让其翻供。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时有一被告人说出了真相。目前,该案进入二审。

  富豪替妻弟出气打死人

  2005年5月5日下午,在沙坪坝区青木北街,下岗职工王金木看见出租车司机胡志,便上前向胡索要几天前打牌欠下的750元钱,胡王两人扭打在一起。胡志抓起一把菜刀,王金木工友彭明见状抓住菜刀,将他拉开并劝解。

  胡志右眼角被打出血,闻讯赶来的胡志父亲等认为彭明是帮凶,但彭明、王金木均已逃走。

  当天下午,胡志要求姐夫、亿万富豪陆炳乾替他出气。当晚,彭明、王金木找到朋友陈明松商量。彭明、王金木等3人准备回家时,接到胡志电话称他想解决纠纷。王金木答应在青木街信用合作社门口等他。

  晚上11时左右,包括陆炳乾、堂弟陆炳河、胡志等在内数人,将彭明砍死,陈明松逃离,王金木被砍失血2000多毫升出现创伤性休克,最后经抢救才脱离危险。经鉴定,王金木为左手掌肌腱断裂、掌骨骨折,右膝韧带断裂、股骨开放性骨折,属重伤伤残IX级。

  逃亡中谋花钱买伪证

  当晚,陆炳乾带上20多万现金,丢掉常用手机卡,坐车逃亡。其堂弟陆炳河闻讯潜逃。胡志第二天投案自首。

  王金木、陈明松两次在刑警支队录口供时指证:是陆炳乾指挥打手砍伤他们,陆炳乾是主谋。

  案发后的第3个月,沙坪坝区刑警支队、区检察院均接到受害人王金木、见证人陈明松写来的“真实情况反映”材料。两人声称陆炳乾是清白的,他没有动手打人,还进行劝解。以前他们向警察提供的口供都是假证据,原因主要是觉得胡志没钱,而他姐夫陆炳乾是富豪,以后好解决医疗费用和赔偿。2005年9月后,彭明父母也不再提追究陆的责任。

  2005年10月,陆炳乾回到重庆,并主动来到沙坪坝区刑警支队说明情况。他告诉警方,因为当时出现在案发现场,担心被怀疑才躲藏。因为怕生意伙伴纠缠才频繁换手机卡。陆炳乾的口供与王金木、陈明松的翻供一致。陆炳乾被取保候审后3个月,陆炳河在云南被警方控制,他的供词与王金木的翻供相印证。

  作伪证双方均受到惩罚

  检察机关启动侦查监督程序,决定对取保候审的陆炳乾、陆炳河执行逮捕,并将涉嫌伪证的线索提供给重庆市公安机关继续侦查。

  2007年2月1日,王金木被刑事拘留后供述了翻供的真相:2005年8月,陆炳乾指挥妻子胡莉找到律师,这位律师和胡莉分别找到死者彭明的父母和受重伤的王金木谈判,希望赔偿每家50万元,彭家人不再追究;而王金木必须改变原来的口供。随后就有了王金木“真实情况反映”材料。彭明父母和王金木均得到了50万元现金。胡莉还让王金木说服陈明松“翻供”。

  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以陆炳乾、陆炳河涉嫌故意杀人罪向重庆市一中院提起公诉。2007年7月底,该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二陆”有期徒刑各10年,胡志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7年7月3日,王金木、陈明松因伪证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

  一审后,陆炳乾上诉。今年3月20日,重庆市一中院重审,法庭称将择日再作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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