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请问你的名字是?
被告人:游某。
法官:通过视频你听得到我的声音吗?
被告人:听得到。
法官:通过视频你看得到我吗?
被告人:看得到。
身份确认之后,网络远程提讯拉开了序幕。这是今天下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应用网络视频技术,远程提讯一名被告人的情景。记者在旁听时注意到,该网络远程提讯设施系统分别设在省法院和泉州市看守所,法官面前放有话筒和摄像头。而程序与平时没有两样,由法官主持庭审,书记员将法官与被告人视频交谈的整个过程记录下来。一个小时后,法官将庭审笔录通过法院内部专网传输至内部电子邮箱中,由当地法院提押人员打印后交被告人游某核对签名确认。
“今天下午进行的远程提讯活动,在全国尚属首次。”省法院刑三庭副庭长辛芳玲介绍说,提审被告人又称提讯被告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复核或核准死刑案件(含死缓刑)案件必须提审被告人,即提审是法定必经程序。提审被告人主要是对被告人的身份情况,承担法律责任能力;案件事实、证据;犯罪的情节、危害后果;有无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等,通过讯问形式进行审查。远程提讯,也可称为远程提审,是指法院案件承办法官在法院当地通过计算机广域网和远程视频传输系统,对关押在异地的被告人进行讯问。
接着,经合议庭阅卷研究,决定不开庭审理此案,而是采用提审程序,通过网络远程讯问形式,这和到看守所面对面讯问实质是一样的,并问被告人是否明白。被告人回答明白。于是,提审继续进行,主审法官提示法警在视频前出示一审判决书和上诉状,为让被告人能看得清楚些,法警还不断进行调试。
法官:收到一审判决书了吗?
被告人:收到了。
法官:还记得你上诉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被告人:我坚持自己是持有毒品而不是运输毒品。
法官:这是否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
被告人:是的。
“这是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对‘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的期盼和对法院‘公正与效率’、‘和谐司法’的要求,实现审判质量、效率、效果、效益等的协调统一,而推出的一项重大的举措。”福建省高院副院长范仁善说,该院决定在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管理,全面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同时,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提高审判效率、保证司法公正方面的效能,并把信息化建设的重点放在推进远程提讯、远程质证等远程音视频应用上,从而有效降低司法成本和诉讼成本。
据范仁善介绍,远程提讯系统主要工作流程如下:省法院审判业务部门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远程提讯当天,由被告人关押地法院相关人员到被告人羁押的看守所办理提讯手续,将被告人押解到看守所的远程提讯室;省法院审判人员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对被告人进行讯问,书记员同步进行记录,整个讯问过程由远程提讯系统自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制作成光盘保存;提讯结束后,讯问记录通过法院内部专网及时传输至当地法院指定的内部电子邮箱中,由当地法院提押人员打印后交被告人核对签名确认;当地法院将被告人签名确认的提讯记录原件邮寄至相关承办法官。提讯记录和光盘录像一并作为证据同时归档。
范仁善分析,和传统的提讯方式相比,远程提讯的优点在于:缩短审判周期,加快审判进度,提高审判效率;大大节约法官、检察官、律师的时间和精力;节省原有提审模式所需的差旅费用,有效节约诉讼成本。经初步测算,全省法院实行远程提讯措施后,年节约经费将达一百万元;审讯方式比较人性化,可以减轻被告人的心理压力;方便新法官进行现场观摩,提高审讯技巧。
据悉,从现在起,逐步在全省各级法院建设独立的远程提讯室,届时,将由被告人羁押地法院负责提押被告人到法院远程提讯室进行远程提讯。该省准备投资约1000万元,到2009年底,全面建成法院远程提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