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劳动律师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公司律师 |本站动态 |民商专题 |媒体之声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刑事综合 |便民通道 |赔偿标准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风景照片 |法律顾问 |远东风采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债权债务 |工商登记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北大食堂广告词谑称江苏人没骨气引争议

发表时间:2008-04-26 07:19:25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近日,在北大BBS出现一个图文并茂、言辞激烈的帖子,并且很快成为十大头条之一,引起北大学子的“同仇敌忾”。因为北大食堂惊现侮辱江苏人广告词,该广告词直指江苏人“最没有骨气”,发帖者回击说:“最近似乎流行一句话:‘做人不要太CNN’,我想做广告也同样是如此。”网民们也纷纷向这个广告扔砖头,指责这个广告“无聊”、“牵强附会”。

  网友呼吁食堂道歉

    在已公布的图片上,可见“最没有骨气的人:江苏人,简称酥……‘苏’人”。原来,该名为“骨之最”的广告在为一家饭馆做宣传时,加入省份简称趣谈,在“盛赞”该饭馆“有骨气”的同时,顺便“调侃”了江苏人“没骨气”。

    记者看到,参与评论的网民以义愤填膺的语气写道:“即使作为非江苏人,看到这种无端诋毁的广告,心头难免也会觉得十分不自在。创意者自以为是聪明和诙谐,不过是手法低级的牵强附会罢了,除了引人反感产生不了什么别的效果。”

    同时,他说:“北大校内庞大的江苏学生群体自然不用多说,随即开始积极顶帖回应,声讨这句无聊牵强的广告词,说这种侮辱与歧视不仅影响食欲,而且让人觉得毛骨悚然,呼吁食堂方为此道歉,否则将开展抵制措施。”网上跟帖众多,网民反应都很愕然:有这等事?有没有搞错?

    到底该图片为断章取义,还是“侮辱江苏人”确有其事?昨天,记者赶到北大食堂探访,看到所有的就餐桌上都有贴膜,再也找不到网上盛传的类似“侮辱江苏同胞广告”。

  涉桌贴已全部撤换

    记者随机采访了食堂里的个别学生,与网上的激烈言辞相比,受访学生对此事的态度比较平静。北大在读法律系研究生陈猛告诉记者,这个广告的确在北大各个食堂的餐桌上存在了一段时间,但之前根本没人特别注意。他认为,大多数同学只是将这个广告当成一个冷笑话,并不会太在意。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生说,这个广告其实是开了个低级的玩笑,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校园餐桌上非常不雅,容易引起大家的误会和反感,特别是江苏籍学生看了,心里肯定不好受。

    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孙战龙老师向记者解释说,北京大学近年与广告公司合作,在校园内各个食堂的就餐桌上都做了贴膜设计,同时借助这个平台做一些公益广告。广告公司也加入了小部分商业广告,引起争议的就属于其中一则桌贴商业广告。她说:“这则广告带有调侃语气,学校没有及时发现其中的问题,也没意识到会引起误会和强烈反应,但前天得知有关情况之后,立即将有涉桌贴的全部撤换。北大今后将吸取教训,更严格地把好关。”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对此事没有作出正面评论,他说,北大无小事,希望这件事能尽快平息。

相关新闻:

推荐文章
 

·本站熊潇敏律师在全区律师培训班上授课
·五一北海二日游随记
·中央电视台播出本站熊律师承办案件
·情人节,再次感受她给我信任的感动
·熊潇敏律师担任广西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门委员
·本站2009年招聘授薪律师启事
·朱树英:《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集资房纠纷专题:集资房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

站长视频
 
熊律师点评:水泥质量 熊律师就传销法律问题
熊律师点评:辞不掉的工 行李箱损坏究竟怎么赔
热点文章
 
·[视频]2008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精彩回放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关于审理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
·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讨债技巧之录音取证延续时效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