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劳动律师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公司律师 |本站动态 |民商专题 |媒体之声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刑事综合 |便民通道 |赔偿标准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风景照片 |法律顾问 |远东风采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债权债务 |工商登记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非法经营证券 西安“巨龙信托”股权交易骗局

发表时间:2008-03-23 21:56:36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那家公司有点奇怪,”杨兰(化名)不解,“外人一概不准进入,它自己的员工也不准往外带任何资料”。

  西安,瑞欣大厦,“巨龙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巨龙公司)”的牌子不太显眼。

  一个月前,杨兰应聘到巨龙公司工作,她和同事们的业务有点单调:往外地打电话,日复一日。目的只有一个,说服外地客户汇钱过来,购买长江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

  近日,杨兰向记者披露了这家公司的惊人内幕。

  电话营销

  杨兰印象最深的,是那些电话机。巨龙公司的大厅里有4排办公桌,每个桌子上都放着一部电话,总共约有40余部。

  这么多电话是干什么用的呢?原来,公司的员工全凭这些电话来工作,———几十号人同时拿起电话向客户介绍业务,嘈杂声此起彼伏,场面煞是壮观。介绍什么?长江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

  ———“长江石油注册资金4.06亿人民币,专门从事农作物及植物转化乙醇汽油技术的开发、咨询和石油机械销售。”

  ———“长江石油公司也是目前西北地区惟一一家实施能源产业化的高科技企业,拟在陕西省合阳县建设‘30万吨乙醇项目’。经过短短2年的发展,截至2005年11月30日,公司的净资产总额已增长406065345.46元。”

  ———“长江石油公司有些股权要转让,你不要错失良机。”

  杨兰发现,这些员工大多是大学刚毕业的学生,以女性居多。一个月间,电话营销人员走的走,来的来,更换频繁,但公司一直都在运转……

  给人“造梦”

  与杨兰一样,初入巨龙公司的员工,一般都要经过严格“培训”。

  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员工和客户搭讪的3大要点:

  第一步,接通电话,先做简单的介绍。介绍自己是长江石油股东办公室的职员,然后礼貌地寒喧,主要征得客户的同意,给客户把长江石油的网址发到客户的手机上,让客户去浏览网站,这是通电话的主要目的;

  第二步:回访。问客户是否看过长江石油的网站?如果没有看就催其尽快看。已经看过的,就反复介绍该企业的种种优势和亮点,再从情感上跟客户拉近距离,给客户“造梦”,告诉客户买长江石油股权的种种好处和高额回报。

  一般情况下,员工会告诉客户:长江石油股份公司马上就要在海外上市,错过了机会就再也买不到了。现在每股买进价是4.6元~6.8元(这个价位也由员工根据客户的经济能力而定),而上市后的利润空间最低在10倍左右(当然第二通电话也根据员工的发挥情况,也许,要用很长时间和客户培养感情)。这也就是最吸引人的地方。中间还会告诉客户,成为企业的股东,就享有企业的年终分红;

  第三步:逼单。在客户被吸引之后,接着要求客户把握时机买进。

  培训主任对员工说:“谎言千遍成真理,只要客户能进单,跟客户谈恋爱也行。”

  至于长江石油股份公司何时上市,就要根据实际情况临场发挥了。如果现在是12月份,就告诉客户是明年一月份上市,如果是一月份,就告诉客户是二三月份。总之,说一个比较近的时间,让客户产生购买的欲望,给客户编织一个美好的梦想。

  “葵花宝典”

  为了使员工多出单,多说服客户掏钱来买股权,巨龙公司给员工专门印制了《疑难问题解答》,一共模拟了45个客户随时有可能提出的问题。但是,这本《疑难问题解答》不准员工带回家。“《疑难问题解答》很管用,”杨兰说,“只要你识字,现场翻看,一般的问题就都能对付得了”。

  比如问题39,客户问:“为什么要把款打到私人账户,而不是企业的账号上呢?”

  答:“因为这个企业上市已成定局,全国股民都知道,国外的证券机构对企业的财务也是要求非常严格的,如果说你把钱打到公司的账上,这个款项既不是义务往来款项也不是营业收入,通不过海外的审计。海外也是看这个企业的大股东,到底有没有把自己的股份拿出来转让,而打入这个大股东的账户,这个账户也是要经过海外审计的。所以,为了配合海外审计工作,企业给你的是股东的私人账户。”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相关新闻:

推荐文章
 

·本站熊潇敏律师在全区律师培训班上授课
·五一北海二日游随记
·中央电视台播出本站熊律师承办案件
·情人节,再次感受她给我信任的感动
·熊潇敏律师担任广西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门委员
·本站2009年招聘授薪律师启事
·朱树英:《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集资房纠纷专题:集资房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

站长视频
 
熊律师点评:水泥质量 熊律师就传销法律问题
熊律师点评:辞不掉的工 行李箱损坏究竟怎么赔
热点文章
 
·[视频]2008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精彩回放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关于审理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
·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讨债技巧之录音取证延续时效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