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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驾车出事故 好心司机也担责

发表时间:2008-03-21 20:56:17 来源:www.chinalnn.com  作者:


见朋友牟某开车极度疲劳,孙某便“好心”帮其开车,不料没帮到朋友,反而还出现了交通事故,造成一人受伤。近日,七台河市桃山区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车主牟某赔偿受害人家属25479元,孙某负连带清偿责任。

  被告牟某拥有一辆三轮汽车,2007年10月27日,孙某见牟某开车疲劳,便帮牟某驾车。13时45分,孙某驾驶该辆三轮汽车从鸡西市往七台河市桃山区行驶,途经S215线59KM+970M处,将横过公路行人李某撞倒致其受伤,住院治疗37天,共花医疗费21149元。经交警部门认定,孙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不负事故责任。就赔偿一事,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牟某、孙某二被告赔偿其医疗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合计31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孙某系在牟某驾驶车辆疲劳时帮其驾车,其行为可视为义务帮工,作为肇事车辆的所有权人及被帮工人,牟某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孙某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应认定其存在重大过失,应与被告牟某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法院依法作出支持原告合理部分的诉讼请求。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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