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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职工工资应与企业效益同增

发表时间:2008-03-16 07:50:56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


  3月14日上午,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在北京梅地亚中心就维护职工权益情况接受了中外记者集体采访。

  把劳动合同法等同“铁饭碗”是误读

    在回答记者关于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企业强行与职工解除合同、签订短期合同等情况的问题时,张鸣起说,劳动合同法作为规范用工制度的一项重要法律,实施以来受到了广大企业和劳动者的普遍欢迎。原来存在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已经有了根本改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在大幅度上升,据调查了解已经达到了80%—90%。劳动合同法在规范劳动用工制度,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方面已经明显地显现出作用。

    张鸣起说,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主要是针对现在存在的劳动合同短期化比较突出情况作出的,目的是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较长时间的劳动合同。但一些人误读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认为它又回到了过去的“铁饭碗”,认为它是一种终身雇用制的合同,而采取了一些规避措施。实际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双方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合同,并不是终身雇用制。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违法、违规,或者因病因伤不能适应工作,还有竞争性裁员等情况下,劳动合同一样可以解除。换句话说,无固定期限合同在管理和解除的条件上,与固定期限合同是一样的。所以,企业没有必要担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带来用工机制的僵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会影响用工机制的灵活性,企业更不应当采取一些劝辞职工等行为来规避法律。

    将推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出台

    在回答记者“如果不尊重劳动合同法,政府或工会会采取什么措施”的问题时,张鸣起说,劳动合同法像其它法律一样,境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无论是国有的、非国有的,还是外资的,都要严格遵守。如果出现由于对法律的误读、误解,让企业执行这部法律的积极性不高,或者消极,工会会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使职工及用人单位都能够准确了解这部法律在规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作用,提高大家遵行这部法律的积极性。同时,工会组织要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工会还要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等工作机制,与政府执法部门、企业代表共同协商、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措施引导和推动大家更好地实施这部法律。

    张鸣起说,工会也将积极推动有关立法、执法部门尽快地出台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条例、法规、规章,以增强劳动合同法的可操作性。还要推动和建议对这部法律进行执法检查、政协视察,共同推动这部法律的实施。

  73.1%外企已建工会农民工入会率达51%

    张鸣起说,目前已有11.1万家外商投资企业建立了工会组织,建会率达到73.1%。

    据张鸣起介绍,全国的基层工会组织已经达到150.8万个,覆盖319.3万个法人单位,会员总数达到了1.93亿人,职工的入会率达到了71.5%。一大批跨国公司在华企业组建工会,带动了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整体建会工作。私营企业的建会也取得突破性进展,私营企业的工会会员达到5220.8万人。农民工会员达到了6197万人,农民工的入会率达到了51%。

    工资未与效益同步增长 企业单方面决定工资是主因

    在回答记者“工资条例制定之后,如果工资必须由企业和劳方协商,是否会造成企业用工成本再一次提高”的问题时,张鸣起说,工资集体协商是一些市场经济国家解决企业工资问题的通行做法。我国的劳动法和工会法也确定了这一制度,即企业可以由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与企业就工资问题进行集体协商。

    张鸣起说,这些年来企业的经济效益大幅度地提高,与此相比,职工的工资还没有得到同步的、相应的提高。原因有许多,其中工资由企业单方面来决定是一个主要原因。所以,近年来工会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共同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活动,由职工代表或者工会提出要约与企业一起协商,就工资在整个劳动力成本当中所占的比例,按照现在工资方面的政策依法、依规协商。凡是开展过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单位,无论是企业管理者、劳动者还是工会,对协商的结果都是比较满意的。(记者 张国栋 姜玉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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