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08-02-27 19:53:58 来源:重庆晨报 | 作者:
刘祖芬杀死丈夫汪显东时,两人生育的一儿一女,一个8岁,一个14岁。刘祖芬被捕后,丧失了对两个孩子的监护能力。
在案件审理期间,汪显东的姐姐、妹妹和弟媳,以孩子监护人的身份,代孩子向母亲索赔了40万余元,具体包括汪显东的丧葬费、子女的抚养费等。
对于这笔赔偿,刘祖芬没有表示异议,但其律师却质疑:两个孩子都是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诉讼行为能力,三名监护人代为提起民事诉讼,主体不合法。
法院昨天在裁定书中表示:应当依法先明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监护人,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民事赔偿诉讼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