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会网友,趁网友洗澡之时,将网友的包抢走。近日,该男子宋某因涉嫌抢夺罪,被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据介绍,宋某1979年生,蒙阴县人,租住在兰山区一小区内,2007年9月,从网上认识了网友王某。2007年12月25日,王某来临沂人民广场约见宋某。二人吃过晚饭后来到位于解放路上的一个宾馆,开了房间。
凌晨,王某准备洗澡,便把黑皮包带进洗澡间,放在浴巾架上。宋某提出代为保管皮包,被王某拒绝。
王某正在洗澡时,宋某突然推开浴室门,抢过皮包就跑出房门。王某急忙穿好衣服,一边追赶一边喊“抓小偷”,但未追上宋某,就打电话报了警。
宋某跑到宾馆附近的一个小区内,把包藏进一个垃圾箱内,自己躲在一单元楼道的顶层,不久被公安民警抓获。民警帮王某追回皮包,包内有现金1800余元、手机、MP3、存折、银行卡及钥匙等物品。宋某当日被刑事拘留,后被批准逮捕。归案后,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宋某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