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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律师的界线:李庄案的前前后后

发表时间:2010-3-7 11:30:13 来源: 陈有西学术网 作者:


  收费的问题245万完全是一个谎言,他们怎么构成的呢?把吴家友律师的75万元加到他头上,叫“跨区打捞费”。吴家友律师是重庆公安机关出来的一个警察,利用警察的关系搞公关接案子的,一开始他收了人家75万,进帐了5万元开了发票,70万在外面飞,是这么一个人,看他搞不定了,龚刚模的家属、弟弟想人要坏在这个律师手里的,跑到北京再去找一个大律师,找到了李庄,是这个一个情况。李庄的案子一开始收了人家二十万,理由是收高利贷,抓进去一个,李庄说收二十万,会见了再说,是这么一个定金,也不是刑辩费。等到拿了起诉书,到法院一看材料不得了:组织领导黑社会罪,故意杀人罪,贩毒罪、贩卖枪支弹药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六个罪,前面几具罪都够杀的,组织领导黑社会罪,故意杀人罪,贩毒罪、贩卖枪支弹药罪,李庄回来一下子就火了,高利贷有一亿多,说你们不是骗我吗?这个案子怎么就抓一个人,共抓了二十多个人,这在法庭最起码要坐三天。坐天估计过高了,龚刚模这个案子一天就审好了。重庆水平很高的,不需要三天时间,我办了一个黑社会案件坐了十三天,从春节前到春节后,嘉兴中院审了十三天,我腰酸背痛坐了下来。重庆的水平绝对比我们浙江高,他们这就搞定了。这样呢他就对他老婆说你不能骗律师,这个案子我不给你辩护了。龚的老婆就给李庄谈,加律师费,就这样加上去的。涉黑以后,整个龚刚模的案子我讲这个案子的背景,龚刚模要定为黑社会的基地,所有企业他的子公司二亿多的企业全部成为黑社会基地,全部会被没收,他本人要被枪毙,也就是说企业要完蛋、本人要完蛋、家庭要完蛋,这样情况下李庄跟他们谈的是150万收费,合同签的是刑事辩护协议,写上了附带民事的内容。今天时间关系我翻出来很麻烦,电脑也不太快。里面第一个刑事辩护,第二法律顾问,第三民事代理,第四民事反诉,什么反诉呢,就是被打死的这个人告了龚刚模,龚刚模为了摆平就给了他50万块钱。实际上龚刚模是个胆小怕事的人,打死人跟他是完全不搭界的,他根本不知道没有指使过这个人把人打死,下面的小兄弟是个黑社会,要挟在他的里面帮他管场子的,实际上是敲诈勒索龚刚模的人,是这样一件事。现在客观归罪,他可能有间接的责任,从主管犯意上是不知道,一点也没有事情。如果这个案子要判死刑的话,资产两亿都没有了,收这点费根本不高的。反诉是什么意思呢,李庄要帮助龚刚模反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就是死者的家属,要把50万元打回来。李庄这个也太强势了,这种钱弄来麻烦的,这也不过是个法律咨询,本来刑事辩护也要帮助的,也是写写的。你说这个合同严密不严密,其实有一定的问题,但你说他刑事辩护费150万,完全是胡说八道。这个案子不只是刑事辩护费,但是重庆公安透给中青报的做法,就是刑辩150万,把吴家有的75万加进来,把北京专家论证费30万加进来,把原来收的20万也加进来,搞成245万。实际上原来的20万,包括在150万之内,没有另外收。专家论证费没有花30万,当然专家费用是付的,所有的钱康达所是帐上去的,没有加过一分钱。所以整个案子收费150万,合同150万,进帐150万,没有另外多收一分钱。当然还有交通费,到重庆住宿、吃饭是他家属付的。这也是刑事律师的一个惯例,要么预先收进来,要么实报实销由家属买单,不包括在辩护费之内的,很正常。所以你们要知道,两亿的官司,我们按照百分之一收费,两百万。有些项目在做的一天的律师费,人家说这个官司怎么打,人家就收30万,就这么做的。上市的业务,三个字人家收就三、五百万,一个破产的业务,人家可以收三千万,按最高院司法解释的,一个亿的破产资产收回,瓜分之前律师就可以拿一千万,司法解释都有的。那么为什么在中国民商律师、商事律师这么高的收费没有人去骂,一个保命、保企业的律师收150万就有人去谴责他呢?所以三论以后,四论是《论报酬》,我接受了这个案子就不再发表倾向性的评论,让其他人去评论,我贴人家的文章,你也误不了事吧。我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律师不管人家公、检、法怎么干,我们律师要静心地去做。所以我的《论报酬》、《论程序》、《论证据》我都没有发表。《论报酬》里我讲了中国律师的可悲。中午我和翟建律师一起吃饭时还讲了辛普森案子人家收了上千万美金。一个基本的人权,一个生命权,这样的事情收人家律师费超过商业律师有什么不正常的!确实有很多可怜的打工仔,我们浙江一些死刑犯执行后,叫他家属来领骨灰,他们也不要了。为什么,因为没有路费,一趟过来5百元都没有,一些四川来的,贵州来的,不来收了,叫政府处理吧。象这种人,你为他死刑辩护,你收他二千元都是很伤心的。他拿不出来。所以我们要有法庭援助制度。但在另一方面,重庆方面的案子,象高官的案子,象龚刚模的案子,你法律援助个鬼啊!他需要你法律援助吗?重庆司法局就糊涂干,你龚刚模可以法律援助,中国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可以法律援助!两亿资产的老板要法律援助,律师费一点也不收,这是对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的公开的破坏。这种观念的错误,社会上是不知道的,我们的记者朋友是不知道,我们律师界是知道的。但是没有人讲。很可悲的是,我们许多律师也在我的学术网上骂康达所乱收费,说不道德,说收150万是不对的。我想这是什么理论啊,怎么会收得不对啊?我说收150万是低的。要按两亿的经济纠纷收,百分之二要收四百万,百分之一是两百万。所以现在商业律师收大钱,好的刑辩律师都跑了,都去办商事案了。大家都做商业律师去了,做项目去了。许多律师逃离刑事法庭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啊唷,刑事案件我不做的,这是小律师做的,我刑事法庭是不去的。他还很得意,其实他有项目做。这是真正的可悲啊,我们人类为什么要有律师啊?首先要保护人权啊,保护生命权、保护自由权啊。人命重要,还是钱重要?刑事律师为什么收费就应当远低于商事律师?一些人在梦中还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梦。如果刑事律师都没有了,要律师干吗,律师都不要了,全部做法律顾问去了,做企业老总、副总去了。律师的基本功能是刑事辩护,但我们中国这样严峻的情况,这么长的时间,全国人大不关心,司法部不关心。相反一再打压刑事律师。所以收费问题,最起码我们律师同行,绝对不能去骂李庄啊,这有什么好骂的?合同全有的。是双方自愿的民事合同行为。一个数十亿资产的老板,你为他辩护,如果只收3万元5万元,他会认为你看不起他,掉他的身价,不重视他的案件,他不会请3万元的律师。中国顶尖律师也是稀缺资源,一般人确实请不到。这也是市场规律。大律师的时间成本就有这样大,因为他办项目、打商事官司一个小时确实可以收到三五千元。你不让他办刑案更好。当时我想把康达所同龚刚模家属的合同贴在网上,但后来想想全国那么多的不明真相的老百姓,贴上去铁证如山,人家还是要骂你的。想来想去,我与高子程律师商量还是算了,不要贴,高律师说你贴,我想还是不能贴,让人家抓到把柄还是算了吧,后来没有贴上去,这是收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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