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劳动律师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公司律师 |本站动态 |民商专题 |媒体之声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刑事综合 |便民通道 |站长视频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风景照片 |法律顾问 |远东风采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赔偿标准 |收集袋
首页>>>刑事综合>>>正文

赞同“姐姐杀死妹妹案”判决的三大理由

发表时间:2008-04-10 22:12:23 来源:东方法眼 作者: 点击数:


  法院依法判决的理由有四:

  其一:廖婷婷的行为虽然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但它与其他暴力杀人有着本质的区别,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大,更不会继续危害社会;

  其二:廖婷婷自13岁起就一直处于极度的压抑之中,从来没有享受过一天正常孩子要过的日子,以致于患上了轻度的抑郁症,不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完全刑事责任;

  其三:此案件属于家庭悲剧,不同于一般的家庭暴力,在量刑上可以从轻从宽;

  其四:廖婷婷在杀死自己的妹妹后,能主动拨打110报警,有自首情节,也可考虑从轻处理。

  “姐姐杀死妹妹案”暂时落下了帷幕,但存在的争议还有很多,也还是法律界热议的焦点。笔者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认为从情、理、法三个方面来考虑,彭州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廖婷婷的一家人才能够迎来崭新的生活。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相关新闻:

推荐文章
 

·远东律师事务所办公室照片
·熊律师代理一起离奇借款纠纷案(附南国早报报
·《民事诉讼法》修改对比
·广西电视台对熊律师承办宁明交通事故案件报道
·广西电视台报道熊律师承办交通事故案件(图)
·公司法案例分析:小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本案不属于“入户”抢劫 ——魏培明等抢劫案
·★本站熊律师接受广西电视台采访

图片新闻
 

奥运圣火夜抵三亚  圣火回到祖国 香港热情
胶济铁路恢复通车 胶济铁路发生客车脱线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站长)简介(新)
·10.28熊律师参加刑事辩护律师义务咨询日活动
·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的“明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站长电视台节目照片
·熊律师在深圳中级法院出庭参加聚宝网特大网络诈
·节目完后的轻松一笑
·审理新型毒品案件中有关问题的探讨
站长视频
 
熊律师参加深圳特大网 魔鬼弯道引发的车祸官
宁明交通事故案专题报 站长熊律师在电视台作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