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
|
公司
|
劳动
|
民商
|
保险
|
刑事
|
离婚
|
休闲
|
站长
|
人身
|
电视
|
工商
|
建筑
|
新法
|
文书
|
常识
|
顾问
|
照片|
咨询
|
|
劳动律师
|
记者联动
|
法治视频
|
法律法规
|
客户关怀
|
公司律师
|
本站动态
|
民商专题
|
媒体之声
|
人身损赔
|
离婚律师
|
交通律师
|
新闻夜班
|
律师休闲
|
最新资讯
|
刑事综合
|
便民通道
|
站长视频
|
本站公告
|
民商综合
|
股权转让案例
|
公司综合
|
工商登记
|
风景照片
|
法律顾问
|
远东风采
|
建筑工程房地产
|
本站下载
|
法律文书
|
诉讼常识
|
站长相册
|
赔偿标准
|
收集袋
首页
>>>
刑事综合
>>>正文
李平贪污挪用公款案
发表时间:2007-10-05 01:31: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被告人李平,男,1967年2月5日出出生,汉族,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人,高中文化,原系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宁明县支公司出纳员。
【案情】
李平于1994年至1997年4月间,利用担任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宁明县支公司出纳员的职务便利,采用盗用本公司会计印鉴,填写现金支票,以支付保险费为由,先后从中国农业银行宁明县支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宁明县支行冒领本公司存款259768.5元;采用制作假银行交款单和假银行对帐单入账或销毁入账凭证的手段,侵吞本公司各种保险费收入1086300.38元;采用制作假银行对帐单核销,侵吞本公司存款53086.43元。此外,被告人李平还利用职务便利,于1996年4月从其保管的客户未领的出险案赔偿款中挪用427171.36元;于1997年4月从宁明县财政局归还保险公司借款中挪用2万元。综上,被告人李平贪污,本单位公款3199155.31元,挪用公款447171.36元,均用于赌博。案发后追回赃款156900元。
【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分院指控被告人李平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品南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广西壮族自治区品南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本公司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其挪用公款的行为,亦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告人李平贪污公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依法应予严惩。认定被告人李平犯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千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千元;被告人李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的经济损失人民币三千元。
宣判后,被告人李平不服,提出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1999年10月8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本公司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其挪用公款的行为,亦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告人李平贪污公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依法应予严惩。被告人李平自动投案后未如实交待犯罪事实,不构成自首。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认定被告人李平构成自首不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一审法院受理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附带民事诉讼于法无据,应予纠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千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核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1999〉桂刑经复字第4号刑事裁定中维持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李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千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千元的部分;
二、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1999)桂刑经,复字第4号刑事裁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8〉南地刑初字第106号刑事判决中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相关新闻:
推荐文章
·
远东律师事务所办公室照片
·
熊律师代理一起离奇借款纠纷案(附南国早报报
·
《民事诉讼法》修改对比
·
广西电视台对熊律师承办宁明交通事故案件报道
·
广西电视台报道熊律师承办交通事故案件(图)
·
公司法案例分析:小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
本案不属于“入户”抢劫 ——魏培明等抢劫案
·
★本站熊律师接受广西电视台采访
图片新闻
奥运圣火夜抵三亚
圣火回到祖国 香港热情
胶济铁路恢复通车
胶济铁路发生客车脱线
热点文章
·
熊潇敏律师(站长)简介(新)
·
10.28熊律师参加刑事辩护律师义务咨询日活动
·
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的“明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
站长电视台节目照片
·
熊律师在深圳中级法院出庭参加聚宝网特大网络诈
·
节目完后的轻松一笑
·
审理新型毒品案件中有关问题的探讨
站长视频
熊律师参加深圳特大网
魔鬼弯道引发的车祸官
宁明交通事故案专题报
站长熊律师在电视台作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
】广西
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
邮编
】:530022 【
电话
】13878124891
[备案号:
桂ICP备05003070号
]|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
ip查询
|
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
|
自助链接
|
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
.Com
,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