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本站案例>>>正文

成功辩护:检察院撤回对村民扰乱社会秩序罪起诉 村民获释放

 

发表时间:2015/8/6 0:03:41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2015年8月4日,家住平南县某村的村民邓某、邓X忠在接到法院送达的准予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刑事裁定书》后,最终获释放回家。而此两村民已被关在看守所一年六个多月。两村民最终获得释放,与我国当前司法环境日趋改善,司法更为公正有着紧密联系。诚然,与律师的据理力争,激情辩护亦分不开的。村民是重新获得自由了,但此案反映出的一系列问题却是让人深思的。

  公安机关以村民阻挠某公司在村集体土地上的采矿行为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为由抓捕了多名村民,后逐渐释放。而邓某和邓X忠并没有如愿获得释放。最后被检察机关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本站熊潇敏律师介入此案后,在法院开庭前,曾向法院提交律师《辩护意见》,提出本案被告人两邓不构成扰乱社会秩序罪,建议法院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此后,检察院又建议法院延期审理。在第一次延期审理后,检察院改变指控的罪名,以敲诈勒索罪变更起诉。法院如期排期开庭。庭审中,熊潇敏律师坚持认为本案亦不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行使的是正当权益,并没有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庭审结束后,检察院又建议延期审理,最后向法院补充的证据亦未能充分证实被告人有敲诈勒索的事实。鉴于本案证据原因,检察院最终撤回了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就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撤回起诉后,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不得再行起诉。

南宁刑事律师
广西刑事律师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扰乱社会秩序,聘请专业的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南宁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与 扰乱社会秩序,聘请专业的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南宁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相关新闻:

·熊潇敏律师团队参加在甘肃举办的《捕诉一体化·最高法:股权转让之诉中,受让方能否以转让方抽
·我所执行主任熊潇敏给新员工讲授业务风险防范·1月24日熊潇敏律师在那坡县法院开庭
·熊潇敏律师团队卢瑜律师获大成南宁第二届模拟·9月14日熊潇敏律师团队律师赴北海看守所会见犯
·6月26日熊潇敏律师在象州法院开庭·熊潇敏律师受邀到广西航桂实业有限公司讲授刑

 
上一篇利用仲裁管辖异议权有效对抗工程发包方的仲裁申请
下一篇成功辩护:熊潇敏律师代理一起包庇案,以缓刑结案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