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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借“壳”买房需谨慎

 

发表时间:2010/10/30 22:22:50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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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国家出台房产新政,市民购房的门槛也越来越高。近日记者调查发现,无论是改善型购房,还是投资型购房,如果遇到购房者手中子弹不是太充足,都会想方设法以亲戚、朋友的名义购房。但全国各地类似借他人名义购房而反目对簿公堂的案例举不胜举。对此,律师特别提醒这类购房者,借他人名义买房风险大于投机,不值得提倡。

  夫妻购新房假借表弟之名

  王先生和妻子早在2002年初就在成都一环路旁边购买了一套小户型的二手房。俩人有了儿子后,远在广元老家的父母就到成都帮忙带孩子,两居室的房子住起来就显得十分狭小。2006年,他们购买了位于东边三环以外120多平米的三居室房子。全家人搬到宽敞的新家,生活过得其乐融融。

  三年之后,儿子到了上小学的年纪。小王一打听才知道,城东只有二环以内才有比较好的小学。王先生不得不咬牙交了3万元选校费,将儿子送进了自己觉得满意的学校。

  可新的问题很快又来了。为了送孩子上学,王先生不得不每天早上6点多就要起床,大人小孩折腾半天,有时还经常迟到。一年下来,他深感身心疲惫。想想小学还有漫长的5年,接下来还有中学6年,想一想都后怕。要是能住在城里,这些担忧也就没有了。于是,夫妻俩开始合计在二环内买套房子。精挑细选,他们终于看中了一套房子,正准备按揭购买时,售楼小姐告诉他们,由于他们现在购房算是第三套房子,按国家新政规定不能办理按揭,只能付全款。

  王先生当时懵了,这套房子总价高达100多万,即使将现在的房子卖掉加上一点积蓄也不够啊,怎么办呢?后来他俩想到一个办法:以他人名义买房,待自己还清贷款后再将房产办至自己名下。于是他们找到了老家的表弟,商量以他的名义买房,还完贷款后再过户到自己名下,并私下签订了协议。王先生也支付了房价的三成,而他的表弟因此也拿到了五千块钱的回报。

  借“壳”买房销售人员很难察觉

  记者调查发现,类似王先生这种借他人名义买房,还不仅仅是个别现象,特别是一些喜欢投资的市民,通过亲戚、朋友、老乡等等名义,购买新房用于改善居住环境,或者直接用于投资和出租。

  据一位房地产楼盘的销售人员介绍,他们经常会遇到一些购房者打听借他人名义购房的条件,但真正遇到这种购房者时,却很难发现该房屋是属于本人还是替人购买,因为所有前期的协议已经在顶替者和真正的业主之间完成。“作为销售人员,我们全力

  为购房者服务,只要手续合法,我们就必须予以销售并办理相关手续。”所以,作为楼盘销售人员,只管房子卖出去。“对房子所有者,我们没有办法去全程跟踪。直到出现纠纷时,可能我们才会发现原来房子是业主借他人名义购买的。”

  律师提醒借“壳”买房需谨慎

  类似于“借他人名义买卖房”,在现实生活中引起纠纷的案件比比皆是。原因是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当初假借名义购房的人现在反悔了,或者因为双方有其他债权债务出现时,借他人名义购房的房屋就非常容易产生纠纷。

  对此,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林方平律师提醒,借他人名义买房有风险,需谨慎。现实生活中,借他人名义购房,虽然能够享受低首付、政策或销售优惠,具备一定投资商机,但对于真实付款购房者和顶替者来说,具有双重风险。

  对真实的购房者而言,房屋作为不动产,最重要的是房屋权属问题。存在名义买房人在签订合同后反悔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这类风险,尤其是在合同本身有缺陷,且证据难以证明买房款由哪一方实际支付的情况下更为严重。由于这类合同的双方,往往具有亲朋关系,不重视书面材料,一旦涉讼,实际买房人难以证明自己才是实际付款人。律师建议,双方一定签订完善的协议,甚至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即便双方签订了相关明确产权的协议,如果名义买房人婚姻出现变故或已婚另一方出现反悔,就会影响房屋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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