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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割父母房虽是亲人也无效

发表时间:2008-09-14 21:59:14 来源: 作者:


王女士与李先生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双方居住的房屋11间归王女士所有,6间归李先生所有。后王女士以协议处分了其父母的财产为由,起诉至大兴法院,要求确认协议无效。法院查明,双方协议中提到的房屋确为王女士父母所建,二人在婚后使用该房。  最终,大兴法院判决离婚协议中涉及王女士父母房屋的部分无效。  法官提示  当前,很多人结婚后居住的房屋所有权是一方父母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他们想当然认为房子已经是自己的,就会出现将他人财产分割的情况,也有些夫妻是想借此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这种做法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益是无效的,而且通常会导致父母与子女反目,影响家庭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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