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劳动律师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公司律师 |本站动态 |民商专题 |媒体之声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刑事综合 |便民通道 |赔偿标准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风景照片 |法律顾问 |远东风采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债权债务 |工商登记

复婚请求遭拒由爱生恨行凶 法院判刑7年赔偿5千元

发表时间:2008-09-14 21:59:18 来源: 作者:


  夫妻离婚本应抱着好聚好散的心态,鹿寨县雒容镇竹车村农民潘某找前妻要求复婚遭拒后,持刀将前妻及其朋友捅伤。10月26日,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潘某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伤者经济损失5000余元。 几年前,潘某与妻子左某离婚。不久,潘感到后悔,多次找左某要求复婚都未能如愿。今年7月13日,潘再次带着女儿,来到柳江县白沙王眉村找左某商谈复婚之事,再次吃了“闭门羹”。次日中午,潘无奈又带着女儿返回鹿寨县,意外在当地街上发现左某与男村民张某在一起。潘某看到两人谈笑风声,顿生恶念。 次日下午3时许,潘某回到街上找到左某和张某。他掏出随身携带的牛角刀,朝毫无戒备的左、张二人背部刺去。左某被捅伤后,拼命向前奔跑,张某被刺中后倒在地上。经法医鉴定,张某构成重伤,左某则是轻微伤。
相关新闻:

推荐文章
 

·本站熊潇敏律师在全区律师培训班上授课
·五一北海二日游随记
·中央电视台播出本站熊律师承办案件
·情人节,再次感受她给我信任的感动
·熊潇敏律师担任广西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门委员
·本站2009年招聘授薪律师启事
·朱树英:《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集资房纠纷专题:集资房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

站长视频
 
熊律师点评:水泥质量 熊律师就传销法律问题
熊律师点评:辞不掉的工 行李箱损坏究竟怎么赔
热点文章
 
·[视频]2008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精彩回放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关于审理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
·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讨债技巧之录音取证延续时效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