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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相识40天后登记结婚 婚后发现双方互瞒实情

发表时间:2008-09-14 21:58:23 来源: 作者:


男女相识40天后登记结婚 婚后发现双方互瞒实情

        男方在征婚启事上称自己是浙大本科学士,有新房,年收入20万元;女方称自己是某大学教授。两人见面后互生好感,认识不到40天就登记结了婚。谁知婚后女方王梅发现男方李洋征婚启事上的自我介绍全是假的,为此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可李洋说他也被王梅骗了。昨天上午,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这起离奇的离婚纠纷案。

  征婚启事一登 40天就结婚

  李洋今年35岁,2006年2月,他在杭州某媒体上刊登了一则征婚启事,称自己是“浙大本科学士,党员,身高1.72米,未婚,有新房,公司职员,年收入20万元,性格好”。而26岁的王梅看到该则征婚启事后,便与李洋取得了联系。在见面后,李洋见王梅长相漂亮,不禁对她产生了好感,王梅通过征婚启事上的介绍及见到李洋本人后,也对李产生了好感。就这样,双方认识还不到40天,两人就到民政局办了结婚登记手续。

  婚后发现有假 妻子闹离婚王梅说,婚后,她发现李洋与“征婚启事”上介绍的情况完全两样。“征婚启事”上李洋自称是“浙大本科学士”,而他读的是成人高校;所谓“新房”不过是租来的房子;而李洋说的“公司职员,年收入20万元”也是假的,他只是在经营一家负债累累的小公司:“性格好”也和李洋暴躁脾气完全不符,而且婚后曾多次动手将其打伤。

  为此,王梅多次与李洋协商,要求与李解除婚姻关系。据王梅所述,李洋不但不同意与其离婚,还到处污蔑其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给她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损害。为了避免李洋对自己造成进一步的伤害,王梅请求法院判令其与李洋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李洋赔偿其精神损失1万元。

  妻子“不真实” 丈夫也委屈

  对此,李洋称,他通过“征婚启事”与王梅相识不假,但王梅也欺骗了他。当时,双方见面后,他见王梅长相漂亮,加上王自称是某大学的一名教授,就迅速对其产生了好感,所以双方认识没多久就结婚了。婚后,他才知王梅与婚前所说的情况完全两样,王梅实际上只是某大学的一名临时工,更谈不上什么教授了;且王梅道德品质也很差,婚前与多名男子有染,婚后那些男的都还在找王梅。针对王梅的诉讼要求,李洋说同意离婚,但要求王梅偿还婚前送给她的3万元彩礼。

  承办法官对记者说,“征婚启事”为单身男女提供广大择偶平台的同时,也给一些另有所图之人“有机可乘”,单身男女通过“征婚启事”择偶时要多长个心眼。法院将择日审理该案。(文中均为化名)

  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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