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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网恋移情坚持离婚 丈夫苦劝不成怒而锤杀

发表时间:2008-09-14 21:58:25 来源: 作者:


妻子网恋移情坚持离婚 丈夫苦劝不成怒而锤杀

 中新浙江网8月21日电 记者包力于瀛)妻子网恋并坚决要与丈夫离婚,丈夫苦苦相劝希望其能回心转意,但妻子不为所动,愤怒之中丈夫持铁锤将妻子打死。昨天,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这宗故意杀人案。法庭上,被告人殷强痛哭不止,他说自己对妻子爱得太深,才因爱生恨。

 殷强原本是一家纺纱厂的内保。根据指控,去年10月以来,殷强的妻子应某从网络上认识男子邓某,之后两人经常聊天、约会进而开始同居。今年1月28日21时许,殷强以跳楼自SA为由,电话将妻子应某叫回,应某于当日21时40分回到南山区蛇口槟榔园的住处。应某进屋后,殷强以孩子小等为由向应某提出不要离婚,但应某说自己要追求更好的生活方式,坚持要与殷强离婚,并要殷强当场写下离婚协议书。在殷强将离婚协议书写完后,两人就与在他们家吃饭的朋友李某、朱某等人喝酒。期间,殷强仍多次央求应某回心转意,但应某表示,殷强懦弱、无能、不会挣钱,坚持要求离婚。

 饭后,殷强在收拾桌子时见办公台下有把铁锤,于是,拿起铁锤趁应某不注意向她头上打去,击中应某的头部后铁锤脱手,殷强再次捡起锤子继续往应某头部猛击。在场的朱某、李某看见后对殷强斥责,殷强便放下铁锤走上楼顶,准备跳楼自SA。在赶上楼顶的朱某对他进行劝告后,殷强用手机向110报警,随后带着3000元钱与赶到现场的公安人员将应某送到医院抢救。应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应某是被钝性物体多次打击头颅致颅脑损伤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殷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作案后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法庭上,殷强为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他说自己并不想杀害妻子,否则也不会在事后送妻子上医院。不过,检方认为他还是存在杀人故意,要不然不会连续几锤都击打在头部,铁锤脱手后还捡起来再打。据殷强交代,他在击打妻子后上天台并不是要自SA,而是给妻子的哥哥打了电话,让他汇3000元到自己的账户救治妻子,因为自己没钱了。他说自己太爱妻子了,妻子突然就这样变心自己实在接受不了。

 殷强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称,殷强杀人属实,但其妻子有过错在先,同时殷强有自首情节,也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故请求法院从轻或减轻处理。法院将择期宣判此案。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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