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交通律师>>>正文

多等级伤残该怎样索赔?

 

发表时间:2013/11/13 10:52:29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一位崇左网友说,伤残鉴定等级计算是一项难题。他父亲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严重,等伤愈出院做得伤残等级鉴定,司法意见书说有两处伤残:一处是八级、一处是十级。他现在想和保险公司调解索赔,但不知道如何计算,问该怎么办?

  南宁律师答:毋庸置疑,索赔是一项技术活,要获得合理适当的赔偿,请网友咨询或聘请专业律师代为处理相关事务。

  就该网友提交的问题而言,涉及两个专业名词: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只有确定相应的指数,才能得出正确的数据。

  一、伤残赔偿指数

  按照(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第3.6条的规定,以伤残者的伤残程度比例作为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比例,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那么,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二、伤残赔偿附加指数

  指在有多个伤残等级时,由于只计算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其他的伤残等级不再计算相应的伤残赔偿指数,而是每增加一处伤残按另外的赔偿比例计算,该赔偿比例是附加计算的,因此被称为伤残赔偿附加指数。用百分比表示,伤残赔偿附加指数Ia取值范围为:0≤Ia≤10%,也就是说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必须小于10%。

  三、特例

  存在一级伤残时,其他等级被吸收,不计算伤残赔偿附加指数。

  四、现实·广西

  当存在多等级伤残时,伤残赔偿指数各地做法都是一样,而涉及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各地的做法各不相同。就广西而言,广西赔偿计算受以下两个文件的影响:桂高法发(1999)31号文件及桂高法发(2003)32号文件。

  1,根据桂高法发(1999)31号:对于多处损伤,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评定,如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两项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2,根据桂高法发(2003)32号文件:伤残者有两处伤残的,另一处伤残6级以下的Ia值为8%,5级以上的Ia值为10%。

  综上,该网友父亲实际伤残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伤残赔偿责任系数*(最高伤残等级8级的赔偿指数30%+附加赔偿指数8%)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多等级伤残怎样计算,在广西发生交通事故找哪个律师,南宁优秀的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与 多等级伤残怎样计算,在广西发生交通事故找哪个律师,南宁优秀的交通事故律师 相关新闻: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李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案(已委托)
·南宁律师推荐:交通肇事案中涉及乞讨人员死亡·南宁律师提示:这些车祸瞬间本可以避免
·交通事故早产儿经治疗死亡 母亲索赔的损失能否·交通事故伤者 擅自离院谁担责
·非接触型交通事故如何划分责任?·交通事故二次碰撞的责任划分

 
上一篇交通事故案被告对伤残评定提出重新鉴定该怎么办?
下一篇交通事故索赔怎样提起精神抚慰金?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