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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做假账 股东怎么维权?

发表时间:2007-11-12 22:00:5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咨询人:沈阳市  王先生
  咨询问题:我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为自己投的股份不多,所以平时并不太参与公司的经营。公司主要由法人代表和另一个股东管理。去年年底分红时,我觉得公司的利润不对劲,比预计的要少很多。经过调查我才知道,公司的财务被他们控制了,做的假账把大部分利润做没了。我作为股东该怎么办?我现在可不可以提出清算并解散公司?
  律师解答: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行使股东权利,自己另外找会计师审查公司的财务报告,如果发现问题,可以要求需要对假账负责的股东和公司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国《公司法》在第一百八十一条和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了公司解散和清算的原因:第一种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第二种是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第三种是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第四种是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第五种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如果你所说的情况并不在这五种情况之内,就不能因此提出清算和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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