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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有哪些设立方式?

发表时间:2008-09-16 22:34:4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有两种方式:
    一、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二、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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