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未能预见合同不能履行应承担过错责任

 

发表时间:2013/1/13 23:09:21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未能预见合同不能履行应承担过错责任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公司”)和北京电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公司”)是北京北广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广集团”)的股东,分别持有北广集团55%和45%的股权。

  在华融公司与新奥特集团和比特科技公司转让北广集团55%股权的协议之前,华融公司于2002年4月15日、6月13日两次向电子公司发出“通知函”,就其拟向新奥特集团等转让股权的具体情况告知电子公司,并要求电子公司在指定时间内明确答复是否行使优先权;通知函明确提出,若电子公司在指定日期前未明确表示收购,即丧失优先购买权。对于第一次通知,电子公司回函表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但未回复第二次通知函。在第二次通知函指定期限届满后,华融公司与新奥特集团、比特科技公司于2002年6月28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华融公司向新奥特集团和比特科技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北广集团55%的股权。在华融公司提议召开的北广集团临时股东会会议上,电子公司未在相关决议上签章认可。同年9月27日,华融公司与案外人新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奥特集团、比特科技公司签订《关于股权转让相关问题的协议书》(一),约定由新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提供融资支持,新奥特集团和比特科技公司分别于2002年7月22日、8月6日、8月30日向华融公司交付股权转让款总计1亿元;另于同年9月28日12时前将总值2亿元的资金汇出并进入约定的帐户。

  2002年9月23日,电子公司以华融公司为被申请人,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电子公司对华融公司所转让的55%北广集团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北京仲裁委员会于同年12月9日作出裁决:2002年12月31日前,电子公司对华融公司拟转让的北广集团55%股权,有权按照同等条件行使优先购买权;电子公司应于2002年12月31日前将3亿元股权转让价款一次性付给华融公司。依据上述裁决,华融公司与电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电子公司向华融公司支付了全部款项,并受让了华融公司持有的55%股权。

  新奥特集团在2002年12月19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华融公司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赔偿因违反股权转让协议造成的损失19816077元;承担诉讼费和律师费用。一审法院判决:华融公司与新奥特集团、比特科技公司签订的关于北京北广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协议终止履行;华融公司赔偿新奥特集团损失300万元。

  华融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认为原审判决华融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缺乏法律依据。理由是,华融公司因履行生效的仲裁裁决而无法履行与新奥特集团等的股权转让协议,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损失。华融公司还提出,根据与新奥特集团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新奥特集团等完全知悉其他股东不配合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的风险,且承诺放弃抗辩。新奥特集团也提起上诉,理由是:华融公司应当承担股权转让协议不能履行的责任;仲裁裁决没有裁决华融公司必须将股权转让给电子公司,新奥特集团与华融公司约定的3亿元是最低价,上限未封顶,华融公司应为新奥特集团和电子公司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买机会,继续履行其与新奥特集团的股权转让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股权转让协议是有效合同,但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标的已不复存在,继续履行已无可能。华融公司与新奥特集团在签约时,应预见该合同可能因电子公司行使优先权而终止,但没有预见,造成合同终止履行,对此双方均有过错。华融公司可预见的合理损失只限于其实际占有资金期间的利息损失,不包括新奥特集团对外融资产生的实际费用,该部分损失应以华融公司实际占有资金的时间、金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半年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新奥特集团为履行合同所支付的咨询费、审计费、财务顾问费、人员工资等,是其为实现合同目的,诚意履约而实际支付或必须对外支付的款项,应认定为合同不能履行所产生的损失。上述咨询费、审计费、财务顾问费、人员工资损失,华融公司承担50%。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股权转让,股份转让协议,股权,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广西有名的公司律师,南宁有名的公司律师
更多与 股权转让,股份转让协议,股权,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广西有名的公司律师,南宁有名的公司律师 相关新闻: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9月23日熊潇敏、凌通律师在玉林中级法院开庭
·最高法:股权转让之诉中,受让方能否以转让方抽·我所执行主任熊潇敏给新员工讲授业务风险防范
·11月9日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与上海律师·熊潇敏律师团队卢瑜律师获大成南宁第二届模拟
·11月3日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两委员会对·蒙某某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已委托)

 
上一篇股权变更合同效力与工商登记的关系
下一篇[南宁公司律师]瑕疵股权转让中转让人应承担权利的瑕疵担保责任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