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被害人殷小华的陈述证实,2008年6月20日中午我驾驶渝H02896号长安车在西山车站时,先后有3人上了车,还包括一个年轻人(就是后来打她那人,后来知道叫黄绍兴),她就开车走,她边走边收客,她驾驶的车辆按规定是走2号线路,是往西沙桥走,到了桥头时那个年轻人讲他要走新华桥,她就把车停下叫他要么走二步,要么她转回来送送他,他就叫她把他送回去,她说送他回去要被罚1000元,她说以后他没说话,她就继续开车走。当车行驶到民族小学门口时,与她说话的年轻人就抓住她的头发,当时抓她头发的人坐在副驾驶后面位置,他一手抓她,用另一手打她,他把她抓住以后,她的身子就往后仰,她双手抓住方向盘,二只脚就踩不到刹车、离合器和油门,车辆就失控,就在公路上晃动,在一瞬间她驾驶的车辆就撞上了路边的行道树。打她的年轻人就打开车门跳下车去拦一辆出租车逃跑,她就说他打人了不要让他跑,出租车就没有载他,他就准备跑,另一辆出租车驾驶员就下车抓住了他,这时一辆警车到了,出租车驾驶员就把他交给了那辆警车驾驶员,趁警车驾驶员没注意,打我的人就跑了。
4、被害人王运菊的陈述证实,2008年6月20日中午12点30分左右,由于她当时坐在出租车上在用手机发信息就没有注意打架的人说话。后来长安车开始摇晃的时候,她的手就没抓住,突然她所乘的车就撞在了公路边的树上,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眼睛也是模糊的。后来是其他的人喊她下车她才明白。现在头痛、上门牙被撞松,右脚膝头处肌肉损伤。当时手机和电池都是被摔分开的。
5、被害人张维川的陈述证实,2008年6月20日中午他在西站上车后坐在车子的副驾驶室位置,到黔龙城外面时,有一个年轻人就上了车。当长安车行至转盘往西沙桥方向走时,在黔龙城上车的那个年轻人说要往新华桥走,女驾驶员说她不走那条路,他俩发生争持,那年轻人说他不下车要驾驶员送回去。长安车继续行走至民族小学门口时,那个男子突然抓住女驾驶员的头发,长安车的方向突然失控,车就撞在了公路边的树子上,他当时被撞昏,醒来时车上有一个女的睡在车里面。他的头部、背部都撞伤了。
6、被害人张登尧的陈述证实,2008年6月20日他乘坐殷小华的长安公交车,一个年轻人与驾驶员吵了起来,当长安车行到西沙桥后,那个与女驾驶员吵架的年轻人就突然站起来说,你妈卖X还说,同时用手抓女驾驶员的头发,女驾驶员就往后仰,车速突然加快,车不停地在路上摇晃,车里的人说拐了拐了,我们大家都很害怕,但又没办法又跳不出去,长安车就撞到了公路边上的树子上。车撞到路边的树上后,车里的人有的在哭,有的人说王远菊被撞得不知是什么事,他就把王远菊扶下车。
7、被害人王秀玲的陈述证实,2008年6月20日中午,她从家里出发,在水井湾乘一辆长安车去上班。当车经过转盘后,因线路问题,坐在第二排的一个男青年与女驾驶员发生争吵,由于她在整理衣服就没有注意他们吵什么。一直到车辆在晃动她才发觉不对,就抬头看,看到年轻人站着,他的手在动,她就说你们莫搞了,莫把这车人的生命开玩笑,接着车子就撞到了路边的行道树上。被撞以后她就滚下了车的坐位,前排的坐位已经翻转过来,她旁边的一个女人说快点走不然车要爆炸,她哭着说动不了,头很昏,后来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出的长安车,出了车以后她开始清醒,她的右脚腿上大面积被压伤,现在都还有瘀血,左脚的小腿上有二个部位表皮地方受伤。
8、被害人吴凤仙的陈述证实,她的渝H02896长安车是在黔江城的公共交通工具,车有前大灯、内视镜、水箱、冷凝板、前杠、前挡风玻璃、轮胎等机盖被损坏。修车还花去3185元费用。听驾驶员殷小华说是因为她驾驶的长安车上坐有一个年轻人(后听说叫黄绍兴),为长安车行驶的方向与她发生纠纷,年轻人抓住殷小华的头发,导致长安车失控,撞在黔龙街边人行道上的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