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劳动律师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公司律师 |本站动态 |民商专题 |媒体之声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刑事综合 |便民通道 |站长视频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风景照片 |法律顾问 |远东风采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赔偿标准 |收集袋

软件开发合同

发表时间:2007-10-04 15:32:20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域凡科技工作室 |  作者: 点击数:


域凡科技软件开发合同

甲方: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乙方:昆明市西山区域凡科技工作室
电话:(86 871)5350209
传真:(86 871)5412153
地址:昆明市西园路238号白马大楼609室
邮编:650118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订立下列合同条款,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名称: ,总价:币种:

第二条 定单编号

第三条 开发周期 天

第四条 该软件所实现的功能以“软件开发策划”为准。

第五条 该软件交付给甲方使用,只包括该软件的应用程序,不包括该软件的源代码、可行性报告等。

第六条 付款条件:甲方付予乙方的所有款项分三次付清。

甲方在签订此合同时,应先付予乙方预定金。预定金数额为总价的30%。

在乙方为甲方开发出软件后,并且把已做好的软件(试用版)交甲方试用,同时甲方付予乙方总价的40%。

在试用期结束后3天以内(试用期为15天,开发周期不包含试用期),甲方必须把剩余款项付予乙方,否则乙方将有权停止该项目的服务,并且乙方将不退还已付金额。

在甲方付清所有款项后,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该软件的注册码。(该软件即可正常使用)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作为乙方的客户,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软件开发所需的资料,以便乙方能更好的为甲方开发软件。如因甲方未能提供开发所需的相关资料而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与甲方在此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资料,如甲方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资料有变动时,须及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单位须加盖公章)。

甲方仅拥有该软件的使用权,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将该软件进行翻录、拷贝、租借、销售或转让。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为甲方提供软件开发的服务,在签订此合同后按开发周期所规定的时间内将该软件的试用版交予甲方试用。

乙方有权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给予审核,凡所涉及到:色情、反动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法律和法规的资料,乙方立即终止和甲方的合作,所造成的后果一律由甲方承担。

乙方将完全拥有该软件的产权和最终解释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方向乙方提出软件开发服务时,双方应遵守该服务项目协议,该协议均以附件( 软件开发策划)和此合同共同生效。

在乙方服务期间内若甲方提出停止乙方的所作服务,乙方将不给予甲方任何偿还。

若甲方违反此合同的条款规定,乙方将停止对甲方的服务,乙方将不退还甲方已付金额,并依法向甲方追究法律责任。

若乙方未能在开发周期内完成该软件,乙方将偿还甲方付予乙方该项目的定金。

由于不可抗拒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第十条 争议解决办法: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在不能自行解决的情况下,就上交法院解决。

第十条 此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 市用____ 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昆明市西山区域凡科技工作室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日期: 日期:
相关新闻:

推荐新闻
 

·《民事诉讼法》修改对比
·广西电视台对熊律师承办宁明交通事故案件报道
·广西电视台报道熊律师承办交通事故案件(图)
·公司法案例分析:小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本案不属于“入户”抢劫 ——魏培明等抢劫案
·★本站熊律师接受广西电视台采访
·熊律师承接广西警方侦破的跨省重案
·★熊律师: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少量出血不构成重

图片新闻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站长)简介(新)
·10.28熊律师参加刑事辩护律师义务咨询日活动
·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的“明知”
·站长电视台节目照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熊律师在深圳中级法院出庭参加聚宝网特大网络诈
·节目完后的轻松一笑
·★熊律师参加深圳特大网络诈骗案开庭视频
站长视频
 
熊律师参加深圳特大网 魔鬼弯道引发的车祸官
宁明交通事故案专题报 站长熊律师在电视台作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