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某保险基金副经理潘某,以能够为他人办理保险基金为诱饵,诈骗群众37人,涉案金额100多万元。瓦房店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历时半年时间,进行缜密调查、取证,并对潘某实施上网抓捕,2009年10月25日,潘某到案。同时,警方已追回赃款40多万元。此案告破后,广大群众拍手称快。被害人纷纷送锦旗、感谢信表示感谢。
目前,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处潘某有期徒刑18年。
【案情】
交钱送礼苦等数月无结果
今年50多岁的孙某,由于不符合相关条件,而迟迟未能交上保险基金。2008年8月份的一天,孙某再次来到某保险基金单位咨询,一个自称是副经理的男子潘某接待了他,并告知孙某要交3万元钱就能找人帮其办理此事。两人交谈期间,有工作人员向潘某请示工作,并叫他“潘经理”。孙某见状,对其身份深信不疑,并回家取钱交给潘某。在拿到潘某打的收条后,孙某便回家等消息。
一个月后,孙某给潘某打去电话,却被告知没有办好,后来又通了几次电话还是没有结果。见事情一拖再拖,2009年春节前夕,孙某拿了一条玉溪烟和2000元钱,送给潘某,希望他能快点办好。但春节过后,孙某发现网上依然没有自己名字,便不想办了,跟潘某要钱。潘某应付说马上给钱,可是一直到了2009年4月份,孙某也没要到一分钱,此时,孙某再也找不到潘某,他只好报案。
【侦查】
37人被骗取证工作艰难
瓦房店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经查,潘某确实是某保险基金的副经理,有诈骗孙某的嫌疑,而潘某却突然消失了。在调查中,侦查员发现还有一些人到潘某的单位找潘某想办此保险和询问自己办险情况。侦查员分析受骗的人不止孙某一个,案情重大。
由于被骗群众大都是在40—50岁之间,法律意识不强,许多被害人还抱有潘某能退钱甚至还能够办成的希望,不愿意配合警方调查。侦查员一边讲法律法规,做思想工作,一边寻找线索,联系其他被害人。就这样,被害人被警方一个个地找了出来,侦查员作的调查材料就有1尺多高,通过艰辛工作,终于查清:潘某虚构能够为他人办理该保险基金业务(不符合规定的)为由,诈骗群众37人,涉案价值107万元。随后,潘某被警方立为网上逃犯,2009年10月25日,潘某在山东被警方抓获,同年11月6日,被检察机关逮捕。
【审讯】
自认常与钱打交道而心生邪念
经审讯,潘某对诈骗孙某等37人的事实供认不讳。原来,潘某今年52岁,大学文化,一直在该单位工作,后来当上了副经理。他交代自己的工作几乎天天要与钱打交道,由于每天都有不少人来交保险基金,一交就是一沓钱,这些钱都要从他手过一遍,他时而产生据为己有的闪念。当天看到有些人不符合规定交不上保险基金到处找关系时,他觉得这是个行骗的好机会。
2006年10月份,潘某开始行骗,因为被骗群众年龄偏大,大多是下岗工人或者农民,如果来找,他就以各种借口搪塞,这样,潘某胆子越来越大。最少的被骗1万多元,最多的被骗7万多元,直到2008年12月,跟他要钱的人越来越多,潘某才罢手。当听到警方进行调查时,潘某便潜逃。
据潘某交代,他骗来的钱都用于包养情妇和网上“投资”了。当民警问他为什么要诈骗时,潘某的回答竟让人啼笑皆非:“常在河边走,谁能不湿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