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本站动态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公司律师
|本站下载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电视采访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特别专题 |诉讼常识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建筑工程房地产 |债权债务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雅虎 电信114 搜狗 新浪 网易 腾讯SoSo 中搜 MSN tom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五旬妇女硫酸泼“情敌” 被重判

{FS_新闻日期-来源-作者}

 

  中新网东莞9月20日电(林如珍秦岭)夏日的晚上,与往常一样,吴女士结束了文化广场的交谊舞活动,独自骑车回家,没想到一场飞来横祸降临了,尾随多时的张某,将一瓢硫酸泼向吴女士头部及身体等多处,致使吴女士左眼盲目、身体多处烧伤,经鉴定,所受损伤为重伤,伤残等级为四级。

  广东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此案,罪犯张某最终受到法律严惩,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九个月,并赔偿受害者吴女士人民币707595.8元。

  泼硫酸的张某,是一个已年届53岁的妇女,也曾是活跃在文化广场的交谊舞爱好者。张某一直与一名49岁男士肖某保持舞伴关系,但好景不长,不久肖某又频繁与新舞伴吴女士在东莞市樟木头某文化广场跳舞,这使张某生出“醋意”,认为是吴某破坏了她与肖某的感情,气急之下,失去理智,密谋用硫酸液泼洒吴报复。

  2009年6月24日晚22时许,吴女士与肖某在东莞市樟木头某文化广场跳舞,结束后独自骑车回樟木头镇,张某用一个蓝色水瓢装好硫酸液,搭乘一辆摩托车尾随其后,伺机将水瓢里的硫酸液泼向吴女士,一场悲剧发生了。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被告人张某无视国法,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伤残等级为四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被告人张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对被告人张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九个月,赔偿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吴女士人民币707595.8元。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联词
关键词
相关新闻:

·男子帮人报复情敌酿命案被执行死刑 ·女子撞见丈夫和“小三”车上温存无奈报警
·妻子红杏出墙丈夫怒杀情敌·发现妻子出轨 男子钢丝勒死“情敌” 
·名校大学生因女人砍死情敌留遗书自杀·男子发现妻子外遇 为报复解怨气杀害情敌之妻
·男子发现妻子网恋出轨后 挟持情敌敲诈2万元·情感世界:男子挽回变心妻子未果刺死情敌

图片新闻:
和尚结识女网友后有所欲 小货车追尾撞上大货车   打工仔因工资问题与老板 男子与表妹通奸遭表妹逼
 
   远东风采

爱尔兰总理见证大成与 远东所参加广西区首届
湖南律协涉外律师团队 广西远东律师事务所获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推荐文章
 

·南宁118亿元传销特大案律师服务专题
·《永不妥协》观后随感
·南宁律师熊潇敏与接受媒体采访专题
·熊潇敏律师给2011年申请执业律师培训班授课剪
·律师培训班授课归来...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官司完美结案
·本站律师代理典型交通事故案的代理词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名被告人重大传销案辩护

媒体采访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访谈
热点文章
 
·家庭悲剧:女子为房产伙同情人杀夫 女儿称不希望
·妻子买房丈夫不知情 离婚后两次起诉要求分割
·男子单位聚餐喝酒身亡 妻子索赔偿遭拒绝
·律师解读《婚姻法》新解释:离婚未成离婚协议无效
·南宁律师关注:老公开车撞死老婆 过失致死还是故
·情夫去世小三携女争遗产 私生女分得一处房产
·法官提醒:为防范合同纠纷要妥协保管好欠条 否则
·15岁少女聚饮身亡 法院一审判令同饮者承担补偿责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南宁律师|法律咨询|律师解答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