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文汇报消息,香港一名“变性女子”W接受手术由男变女后,申请与一名男子结婚,但因出世纸填写的性别仍是男性,未能成功进行婚姻注册。W为此申请司法覆核,昨在香港高等法院被裁定败诉。
法官指出,虽然社会已较为接纳及同情变性人,但仍未有足够理据支持改变法律;而婚姻问题是关乎社会及法律的议题,政府应就性别认同、性取向及同性婚姻等敏感议题谘询公众。
消息称,W小姐对判决感到失望,表示会上诉。她的代表律师在庭外说:“It's not the end of the war. (战争尚未结束。)”
政府发言人表示欢迎裁决,认为有关的事宜涉及广泛的社会政策及基本价值,政府有需要并会继续聆听社会人士的意见。
小姐去年10月申请司法覆核。案件今年8月审讯两日后,法官张举能昨颁下105页判辞。
消息称,张法官虽然判W败诉,但特别撰写《后记》指出,我们处于瞬息万变的世界,保障基本权利的法例也应随时代演变,强调本案只按今日本港情况而判决,对日后同类案件未必有决定性。
此外,法官希望政府不会把今次结果当成胜利,而希望本案会变成催化剂,政府会就性别认同、性取向、变性人面对的困难以及同性婚姻等议题进行谘询,从中得悉社会大众如何看待这些敏感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