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用手机拍摄下女网友裸照,并以此成功敲诈女网友八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怀柔法院受理了一起“裸照”风波案,检察机关指控该男子犯敲诈勒索罪。
本案被告人曹某,27岁,河南省人。曹某在2006年上网聊天时认识了被害人雷某,二人继而相约见面并发生性关系。一次,曹某与雷某开房时,用手机拍下雷某的裸照。之后在2007年1月至2010年5月间,曹某开始以各种理由向雷某要钱,如果雷某不同意,就以将裸照放到互联网相要挟。雷某顾及家庭、孩子、社会影响,一直没敢报警,先后给了曹某八万余元,雷某最终无力承受曹某的敲诈,才选择报警。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