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劳动律师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公司律师 |本站动态 |民商专题 |媒体之声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刑事综合 |便民通道 |赔偿标准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风景照片 |法律顾问 |远东风采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债权债务 |工商登记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公司耍“阴阳考勤”拒付加班费续 法院判公司赔3.7万元

发表时间:2009-10-17 21:47:09 来源:新华网 作者:


蒋小姐出示的“加班考勤卡”复印件

某公司为赖员工加班工资实行“阴阳考勤”,一张卡记录正常工作时间,一张卡专门为加班“定制”。为此,离职女员工小姐将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深圳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公司应支付蒋小姐加班工资共计3.7万余元。

案情回放

员工状告公司“阴阳考勤”

28岁的蒋小姐从1997年就入职到某电子公司当物料员,在职期间她每天基本要加班3.5个小时,双休日也要加班8个多小时。公司对她们实行“双卡考勤”,员工平时正常上班的时候用一个考勤卡,平时加班和双休日加班用另一个考勤卡。20076月离职后,公司将她的考勤卡全部收回。

小姐遂将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支付其加班工资。南山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某电子公司应支付蒋小姐加班工资3.7万余元。某电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本报去年65日曾报道)。

庭审焦点

“阴阳考勤”是否存在?

某电子公司是否为逃避支付加班费而实施“阴阳考勤”?此案在市中院二审开庭时,这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

某电子公司及其律师认为:小姐称该公司实行“双卡考勤”,但她提交的唯一证据仅仅是考勤卡打印件的复印件。该公司的考勤卡是在市场中可以购买到的,所以不排除小姐伪造假考勤卡的可能。

小姐及其律师则称:考勤卡全部由公司保管,作为离职员工她不可能取得原件。虽然她提交的加班考勤卡打印件是复印的,但格式和某电子公司的考勤卡一致,卡上手写的姓名、部门、号码、入职时间等都是同一人的笔迹,并且“双卡考勤”有其同事作证。该公司也曾被劳动监察部门处罚,其原因是违法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终审判决

公司判赔两年加班费3.7万

深圳市中级法院认为,小姐和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某公司虽然出示了小姐正常时间的考勤卡,以证明不存在加班时间,但小姐向法院提交了另一张20076月的加班考勤卡复印件,并请该公司员工出庭作证。公司没有提交证据证明蒋小姐的复印件是伪造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此外,一审法院向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调取了相关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在20074月因违法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被罚款2100元。在调查笔录上,该公司称:“我公司将员工周六的加班视为正常的出勤”。这些证据形成了证据链,因此法院采信小姐关于加班时间的说法。

该院遂作出终审判决:某电子公司应支付蒋小姐近两年的加班工资共计3.7万余元。在同一公司当普工的小姐和蒋小姐的遭遇相同,法院终审判她获赔1.8万余元加班工资。

庭外采访

小姐:我们维权实在太难!

“普通员工维权太难了,有利的证据都掌握在公司手中。”作为当事人之一的小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她在公司平时每天起码加班3小时,双休日也没有休息,都要加班8小时。

当初公司实行“双卡考勤”时,员工们没什么法律意识,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后来公司没有支付加班费,她们不得不向劳动部门去投诉。20076月,她准备离开公司,想通过仲裁索要加班费,才想到去复印一张加班考勤卡的打印件。在以后的诉讼中,这成为她手中唯一的证据。

小姐说,和她相同遭遇的员工还有不少,有的同事因为不懂法律,不知道这种情况应该用人单位来承担举证责任,认为自己只有加班卡的复印件,法院不会采信,担心“劳民伤财”,只好选择了放弃。

□律师提醒

小姐打官司的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欧湘富律师则认为,虽然这类案件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但普通员工也应注意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证据最好是书面的,比如单位的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单位的作息时间规定表等。如果劳动者遇到“阴阳考勤”的情况,首先应该向用人单位提出异议。此外要注意保留加班的考勤卡,如果无法保留原件,也应该收集复印件,或者翻拍照片、留下录音和收集证人证言。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南宁律师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相关新闻:

·劳动部门提醒:加班费不能只按基本工资算

图片新闻:
丰田轿车藏39万巨款 停路 男子拼装黑色敞篷车迎新 女子年薪10万炒股亏掉10 股民发现父亲1954年所买
推荐文章
 

·游百崖槽图记
·本站熊潇敏律师在全区律师培训班上授课
·五一北海二日游随记
·中央电视台播出本站熊律师承办案件
·情人节,再次感受她给我信任的感动
·熊潇敏律师担任广西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门委员
·本站2009年招聘授薪律师启事
·朱树英:《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站长视频
 
熊律师点评之铺面出租 熊潇敏律师点评骑车入
熊潇敏律师点评之万元 熊潇敏律师点评之重婚
热点文章
 
·热烈祝贺远东律师事务所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公司和转让方不履行变更登
·南宁西乡塘法院:汽车贬损价值应予支持
·股权转让合同(附条件的无偿)的效力认定
·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的通知可否撤销?
·已婚男老师上网征婚 女白领初见他就失身
·男女开房做爱被旅店老板儿子偷窥 
·海口一镇委副书记 被曝抢农民老婆做二奶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