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两个人物,前者在最困难的时候坚持到底,为实现理想履行职责,坚毅勇敢地奋斗到胜利,这一点与江老师的精神相通。后者则善于抓住机遇,以大智慧、大勇气为挽救民族苦难而战斗不息。这一点与江老师的品格相近。两者都是我应常常学习的。反省自我,在这些方面都差,但我已略识应以什么样的行动书写自己的历史,度完余生。
以下讲第三点,入题“余应何为”。
很多人劝我说:“83岁啦,你算了吧,你还看什么书吗!”经常不断地听到这样一些善意的劝告,很好,但是作为我来讲,我想,大家看我现在好象体力还可以吧,不能说我朽了,还没有朽,思想可能朽了,体力还可以。因此我想,我至少在最近这几年,我在诸位的指导与帮助之下,是不是还有可能做这样的几件事:
第一点,我想我应该以贺老师为榜样,贺老师在我们这个领域里,在法律界、律师界,是少有的几位关心我们的执业生态,关心我们的环保事业。这方面的事情当然你们做的不少,但是好象不如贺老师那样勇敢。
作为我来讲,我觉得这两年我受到的教育比较深,我相信我现在达到了这样的水准:我不认为我是一个中国人,我不认为我是西藏人或者我是新疆人,或者我是台湾人,我就是一个地球人,我就是一个“人”,这一点非常之重要。以前我们争呀打呀、吵呀闹呀、你呀我呀的,人类快要报销了,我们的地球有可能毁在我们自己手上,这不是危言耸听。因此我想有生之年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机会,做到至少是要宣传这方面的重要性,挽救我们的地球,不至于毁在我们自己手上。
第二点,我想根据目前的形势,如何凝聚我们律师的力量非常重要。当然了解情况的同志们可能熟悉,奥巴马前几天在海地地震之后,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我们需要更多的NGO来协助我们的政府帮助灾民。奥巴马的好坏我不评论,但是奥巴马这个思想我觉得精彩,非常之精彩。当然我们的律师是不是搞一个自己的NGO,大家知道是要犯忌的,但是如果我们没有自己的NGO,我们的力量怎么样能够凝聚起来,集中地发挥出来,这是一个天大的命题。
比如李庄案,李庄我不认识,我不给任何人做什么评价,做什么鉴定,我只管这个案子。在这个案子里,某个地方的公检法欺我律师太甚!你们不可以这样子嘛!即便我们有一个律师犯了罪,也不等于说全体律师都犯了罪,你们怎么可以拿我们“连锅端”呢。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律师的声音是不是弱了一些,是不是散了一些,是不是不够?我觉得不够,所以我很希望,我看我能不能想到一定的办法,能够在有生之年搞起我们一个NGO来,把我们的力量凝聚起来,把我们正确的声音发出来。我们没有别的目的,我们的目的就在于,让我们的律师制度能够健康地发展。这是我想讲的第二点。
第三点,诸位当然了解情况比我多,就我所知,从整体来讲,我们是15万多律师,从整体来讲我们的素质是否有待于提高,如何提升我们律师素质这是一个大的问题。因此前不久我跟孙国栋主编曾经共同商量,是不是能从今年开始,我们引进外力,我们吸收一些学者,我们要引进外部力量,像梁治平老师他们,当然不止梁老师,干什么?我们是不是有可能办一些例如学习班之类的东西,请这些有学问的人、有思想的人,每月给我们培训一次。哪怕是讲一次课,一年12个月我们请12位大师一级的,或者是民间的思想家,来指导指导我们,来教育教育我们。
与此同时,他们能告诉我们你应当怎么学,一个人告诉我们一本书,我们一年会搞12本书,这有助于提升我们的知识水准,包括我们的常识,更有助于提高我们的思想水平,在这个基础之上,我想我们律师的素养一定会得到大幅度的提升。如果大家觉得这是一个主意的话,我们是不是应当利用今天这个会议的机会,我们酝酿一下,成立一个筹备组,来做这个事情,把这个担子都放在《律师文摘》身上,我们也太残忍了一些,看是不是有可能做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