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劳动律师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公司律师 |本站动态 |民商专题 |媒体之声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刑事综合 |便民通道 |站长视频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风景照片 |法律顾问 |远东风采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赔偿标准 |收集袋
首页>>>离婚律师>>>正文

婚姻法为什么要修改

发表时间:2007-09-13 03:48:2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婚姻法的修改有三个需要:一个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需要。这是一个总的立法形式的需要,要做到有法必依,就必须做到有法可依,要有法可依,就必须要有一整套完备的法律。而1980年婚姻法仅有三十七条,不能满足现实生活的各种需要,需要进一步完善。

  第二个需要是为了适应现阶段婚姻家庭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的需要。因为法律是解决实际问题的,是有针对性的,新的情况呼唤新的法律。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婚姻家庭领域里出现了新情况。一方面是出现了新风貌,比如说人们的婚恋观有了新的更新,社会主义婚恋观已经取代了封建主义婚恋观,包办、买卖婚姻的比例下降,婚姻自由原则深入人心。再比如说,美好的和睦的家庭不断涌现,在五好家庭基础上,还评选了如文明家庭,好丈夫,金婚佳侣……。另外,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一方面婚恋观,又产生了一种轻率和放任的倾向,对婚姻家庭很随便,不顾法律,不顾道德。例如早恋增多,同性恋也有了,婚外恋也增多了。第二方面离婚率逐年上升,从七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末上升了十个百分点,七十年代为百分之三到四,九十年代已上升到百分之百十三点多,这是平均数。第三方面表现是家庭暴力时有发生,家庭成员的一方对另一方加以施暴,受害者多数是妇女儿童和老人,其中以妇女为多数。总体来看,婚姻家庭里有新风貌,但是也存在一些令人忧虑和不安的问题,为了调整好婚姻家庭关系,根据需要必须调整婚姻法。

  第三个需要是婚姻法自身完善的需要。中国有将近十三亿的人口,婚姻法才三十七条,远不能满足需要,有一定的滞后性,因此必须修改完善。
相关新闻:

推荐文章
 

·《民事诉讼法》修改对比
·广西电视台对熊律师承办宁明交通事故案件报道
·广西电视台报道熊律师承办交通事故案件(图)
·公司法案例分析:小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本案不属于“入户”抢劫 ——魏培明等抢劫案
·★本站熊律师接受广西电视台采访
·熊律师承接广西警方侦破的跨省重案
·★熊律师: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少量出血不构成重

图片新闻
 

亲生女诉父母腾房案宣 中国成功发射首颗中继
东航飞行员郑志宏被判 豪华办公楼举报人蹊跷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站长)简介(新)
·10.28熊律师参加刑事辩护律师义务咨询日活动
·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的“明知”
·站长电视台节目照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熊律师在深圳中级法院出庭参加聚宝网特大网络诈
·节目完后的轻松一笑
·★熊律师参加深圳特大网络诈骗案开庭视频
站长视频
 
熊律师参加深圳特大网 魔鬼弯道引发的车祸官
宁明交通事故案专题报 站长熊律师在电视台作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