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劳动律师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公司律师 |本站动态 |民商专题 |媒体之声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刑事综合 |便民通道 |赔偿标准 |站长视频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风景照片 |法律顾问 |远东风采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债权债务 |工商登记

储户存款被扣划 银行担责

发表时间:2009-05-17 12:51:53 来源: 作者:


储户存款被扣划 银行担责

 

案情简介200843日,平阳县交通局经中国人民银行平阳县支行许可,在温州银行昆阳支行处开立了专用存款账户。同年927日,在未经平阳县交通局同意的情况下,温州银行汇海支行通过温州银行昆阳支行从平阳县交通局的上述专户中扣划了存款金额人民币19128337.98元,并用于偿还雨田集团有限公司的贷款。交通局发现后,将温州银行昆阳支行起诉到法院,要求温州银行昆阳支行偿付县交通局存款人民币19128337.98元及利息。温州银行昆阳支行辩称:涉案账户里的存款来源系由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代征104国道平阳段改建工程两次叠加收费所构成。104国道平阳段改建工程投资主体和经营主体均系雨田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涉案账户里资金的合法权利人系雨田集团有限公司。

法院判决:温州银行昆阳支行偿付县交通局存款人民币19128337.98元及利息。

律师提示:原被告之间已形成了储蓄存款合同关系。本案中被告的行为已违反了合同所规定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新闻:

推荐文章
 

·五一北海二日游随记
·中央电视台播出本站熊律师承办案件
·情人节,再次感受她给我信任的感动
·熊潇敏律师担任广西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门委员
·本站2009年招聘授薪律师启事
·朱树英:《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集资房纠纷专题:集资房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
·事故责任不等于民事责任  本站又添一成功案例

图片新闻
 

无业男子为泄恨入室杀 北京七旬老翁20年绘成
男子起诉出版社称新华 31岁女子身高仅75厘米

热点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若干规定
·2008年广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8年贵州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6月1日,2008广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
·[视频]2008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精彩回放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关于审理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写欠条的要求及欠条范本  
站长视频
 
熊律师点评之《装修的 熊律师点评之揭秘驾校
熊律师点评之街头发卡 熊律师点评之申请计生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