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劳动律师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公司律师 |本站动态 |民商专题 |媒体之声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刑事综合 |便民通道 |赔偿标准 |站长视频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风景照片 |法律顾问 |远东风采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债权债务 |工商登记

北京经适房新政延滞二手房交易

发表时间:2008-12-30 22:18:47 来源:房地产法律网fangchan100.com 作者:



北京经适房新政延滞二手房交易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上周发布,其中要求新经济适用房只能由政府回购。而业内人士预测的会出现经适房过户高峰并没有出现,市场对此普遍表现出观望态度。
  在采访中,不少房产中介公司对记者表示,新政策出台后,对于二手经济适用房的交易,买卖双方都更加谨慎。房产中介中大恒基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目前,由于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政策细则很多都不明确,不少先前欲出售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都表示将观望一段时间。不管是买方还是卖方都悬着一颗心”。
  “这次意见稿中经适房的范围圈定在‘今后新建和销售的经适房’,而‘新建和销售’的时间节点问题在文件中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这也许是大家持观望态度的主要原因。”北京万众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经纪人高飞向记者表示。同时,针对目前已满5年允许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新的政策出台后,交易费用会不会增加也是市场上普遍关注的问题。
  此外,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告诉记者,针对过去经济适用房中出现的问题,不排除在未来一定时间内,国家会对整个住房保障体系做出统一的规范和调整。“如果将来国家出台相应的政策,地方也将随国家的政策进行调整。国家会制定细致的规定,努力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利益,也会保障资金的回收,争取实现可持续发展。”董藩说。

北京经适房新政延滞二手房交易 北京经适房新政延滞二手房交易
相关新闻:

推荐文章
 

·事故责任不等于民事责任  本站又添一成功案例
·新劳动合同法下经济补偿的适用指引
·奇兰芳、马卫东诉段永孝拖欠工程款上诉案
·项目招投标流程及管理:招标
·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的中外学员莅临远东律师
·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的通知可否撤销?
·熊律师:巧妙录音取证打赢一场巨额借贷官司
·热烈祝贺远东律师事务所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

图片新闻
 

安徽“白宫书记”涉嫌 网友曝农村孩子面带哭
歹徒绑架6岁儿童勒索6 华南师大博士楼下连唱

热点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若干规定
·2008年贵州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8年广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8年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浙江省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广东省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刑法罪名一览表
站长视频
 
独家收购合同的漏洞 熊律师对南宁市运管部
熊律师点评:交通事故索 [视频]姐弟房产大战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