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劳动律师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公司律师 |本站动态 |民商专题 |媒体之声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刑事综合 |便民通道 |赔偿标准 |站长视频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风景照片 |法律顾问 |远东风采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债权债务 |工商登记

为什么二手房市场的次新房越来越新

发表时间:2008-12-30 22:17:26 来源:房地产法律网fangchan100.com 作者:



为什么二手房市场的次新房越来越新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要了解什么是次新房?

  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专业人士指出,所谓次新房,也就是年代较新的二手房或空置房,一般是指竣工后房龄在5年之内的房屋。这其中涵盖一部分尾房、债权房等空置房,也包含入住时间较短又再上市交易的二手房。也有一部分是开发商用于抵债的债权房及被法院罚没、羁押的房屋。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这些次新房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了二手房的交易市场上呢?究其成因,主要包括以下六类:

  ◆尾房

  即楼盘前期推广力度不够,销售不力所形成的房屋。当然,空置房也有一部分是开发商用于抵债的债权房及被法院罚没、羁押的房屋。

  ◆购房者最初购买时不够理性于是转手出售

  有些购房者在选择购买房屋时,过于冲动或“跟风”而买。一旦收房使用入住后,便发现并不适合自己居住,进而转手出售。

  ◆投资客回报收益不理想

  对于投资客来说,购买一套价格不菲的房产,主要是着眼于未来可以获取稳定、较高的回报收益。但是近几年北京的高端物业回报率逐渐缩水,已从20世纪90年代20%到30%的高回报率降至现在的5%到8%左右,造成投资者出售购买入住不久的房屋。

  ◆经济状况改变,负担过重变卖房产

  由于薪金的变动,贷款金额过高,还贷压力太大,物业管理费过高等,一些置业者收入与支出严重失衡,已无能力再承担如此庞大的费用,因此只好将入住不久的房子脱手。

  ◆生活、工作发生重大变动

  很多企业的中高层人士由于公司发展需要,可能突然调迁去其他城市;或因个人原因需要出国留学等,只能将购买不久的房屋转手卖掉。

  ◆投机炒作,获利出局

  某些次新房的业主是在项目的内部认购阶段或期房的早期阶段购买的房产,而当时购买的价格很低,即便现在以二手房的价格出售,也能获取可观的理想收益。这部分业主希望获利出局,也使得部分次新房流入市场。

  在这六种成因中,又是哪一种成因促使了流入二手市场的次新房越来越新的呢?

  我爱我家专业人士认为:主要是投机炒作。在此基础上,专家又细分出三种不同原因: 

  ★房价飞速上涨,投资者竞相售房

  一位炒房者这样感叹到:"现在哪儿是买房的时候,应该是出手卖房的好时机。"这话颇耐人寻味。在大家还在到处寻房价,准备买房的时候,这位炒房者已经开始出售他手中的房子了。他认为房价涨得已经很高了,该是出手的时候了。

  ★股市涨跌不稳 房市涨势冲天

  股市瞬息万变,难以把控,涨跌的不稳定性很强。而且,股市即使上涨,其上涨幅度也受到严格的控制,因此,投资股市已不再是投资者最理想的选择。房价的日趋上涨且高涨不落,越来越多的受到投资者的关注。投资者转战投资房产,使得二手房市场的次新房越来越新。

  ★税费被房价的飞涨幅度所淹没

  自从国家对房产市场出台一系列的税费以后,次新房因其高额的税费负担而不受人欢迎。可是现在,房价上涨的幅度已远远超出了税费所带给房产市场的负面影响。一些拥有次新房的业主在利益的催动下,纷纷出售手中的房屋。

  我爱我家专业人士预计,今年本市的二手房交易量将会达到50000套。随着二手房交易量的稳步上升,二手房市场细分将是必然的。在未来的存量房市场中,次新房以其房龄短、品质好、配套全等优势,将会占有不可取代的重要地位。


为什么二手房市场的次新房越来越新
相关新闻:

推荐文章
 

·事故责任不等于民事责任  本站又添一成功案例
·新劳动合同法下经济补偿的适用指引
·奇兰芳、马卫东诉段永孝拖欠工程款上诉案
·项目招投标流程及管理:招标
·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的中外学员莅临远东律师
·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的通知可否撤销?
·熊律师:巧妙录音取证打赢一场巨额借贷官司
·热烈祝贺远东律师事务所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

图片新闻
 

安徽“白宫书记”涉嫌 网友曝农村孩子面带哭
歹徒绑架6岁儿童勒索6 华南师大博士楼下连唱

热点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若干规定
·2008年贵州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8年广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8年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浙江省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广东省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刑法罪名一览表
站长视频
 
独家收购合同的漏洞 熊律师对南宁市运管部
熊律师点评:交通事故索 [视频]姐弟房产大战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